之前,潭門海岸派出所接到線索舉報,一名微博名稱為“阿壯鍋本人”的博主錄制烹飪食用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法螺”的視頻,于5月6日發(fā)布到微博、抖音、B站等網絡社交平臺。該微博博主為鄒某壯,系廚師兼美食博主。
隨后官方給出的公告稱,經查吳某清于2021年4月26日12時許,在瓊海市潭門鎮(zhèn)一漁業(yè)有限公司以70元人民幣的價格,從店主符某業(yè)處購買了一只法螺(約15厘米長)贈送給其朋友鄒某壯。隨后鄒某壯將法螺放入盤中烹飪食用,將過程錄制視頻發(fā)布在網絡社交平臺。
2021年5月8日,瓊海警方對涉嫌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犯罪嫌疑入吳某清、鄒某壯、符某業(yè)等3人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辦理中。
據了解,“法螺”,已被列入《中國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二級。作為長棘海星的天敵,法螺也是珊瑚的“保護神”。
對于這個事情,警方也是提醒大家,請廣大網友珍惜、愛護瀕危野生動物,切勿以身試法。
同時,希望各大短視頻平臺及相關互聯(lián)網行業(yè)增強社會責任感,恪守底線,切實提高發(fā)布者和平臺管理者的法律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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