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北京市海淀區教委獲悉,近日,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海淀區教委出臺“教育培訓行業廣告發布重點內容提示書”,提醒轄區內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及廣告發布者在發布教育培訓類廣告時,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不能成為代言人,廣告中不得出現“保過”“XX天速成”“XX天逆襲”等詞語。該“提示書”共包括15條。
海淀區明確,相關機構嚴禁烘托、渲染緊張氛圍,故意造成學生或者家長的焦慮情緒。嚴禁發布誘導家長將適齡兒童、青少年送入培訓機構,取代義務教育的內容。不得含有“最新通知”“好消息”“新政”等涉嫌誘導點擊的描述,不得編造“自學考試即將取消”“考綱變化”“考試難度加大”“學制延長”“加考數學外”等政策變化用語。
海淀區同時提出,各機構嚴禁對升學、通過考試、獲得學位學歷或合格證書,或者對教育、培訓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如:保過、一次性通過、免學免考拿學歷、雙倍提升、短期突破高分、就業有保障、XX天速成、真正做到提分、XX天逆襲、高中生輕松本科夢等。嚴禁明示或者暗示有相關考試機構或者其工作人員、考試命題人員參與培訓授課。如:命題組老師、閱卷組成員等。
海淀區對于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教育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的做法也提出了明令禁止,其中特別提出廣告中不得出現教師的名義或形象(包括演員扮演的教師)、不得使用學員“現身說法”直接或間接作推薦證明、不得使用名師、名校、一線、升學率等字詞進行宣傳。
另外,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等不能成為代言人。各機構不得在中小學校、幼兒園內開展廣告活動,不得利用中小學生和幼兒的教材、教輔材料、練習冊、文具、教具、校服、校車等發布或者變相發布廣告。
各機構不得發布虛假內容欺騙、誘導受眾,不得發布包含不符合考試制度及學制的內容、嚴禁貶低其它教育培訓機構。廣告中表明附帶贈送的課程、圖書禮包等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明示所附帶贈送的品種、規格、數量、期限和方式。(記者 樊未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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