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 6 月 3 日早間消息,據外媒報道,本周二,谷歌在一項擬議的集體訴訟中被起訴,訴訟指控這家互聯網搜索巨頭通過設置為 “隱私”模式的瀏覽器、大范圍跟蹤用戶的互聯網使用情況,從而非法侵犯了數百萬用戶的隱私。
這起訴訟要求 Alphabet 公司至少賠償 50 億美元,同時指控就算用戶使用了谷歌所謂的 “隱身模式”,但他們在網上瀏覽的內容和地點等信息仍然會被谷歌收集。
谷歌沒有立即置評。
訴狀稱,無論用戶是否點擊了谷歌推送的廣告,谷歌都可以通過谷歌分析(Google Analytics)、谷歌廣告管理器(Google Ad Manager)以及其他應用程序和網站插件(包括智能手機應用程序)秘密收集用戶數據。
此舉有助于谷歌了解用戶的朋友、愛好、最喜歡的食物以及購物習慣等等信息,甚至是他們在網上搜索各種隱私內容的種種細節。
這起集體訴訟指出,谷歌 “不能再繼續利用電腦或手機從幾乎所有美國人那里秘密收集未經授權的數據”。
盡管用戶可能會將 “隱身瀏覽模式”視為一個保護私人信息的避風港,但計算機安全研究人員長期以來一直擔心,谷歌及其競爭對手可能會通過跟蹤不同瀏覽模式下的用戶身份,將隱身瀏覽模式和普通互聯網瀏覽模式產生的數據結合起來,以擴大用戶的個人資料。
訴狀稱,擬議的訴訟內容可能包括 “數百萬”自 2016 年 6 月 1 日以來以 “隱私”模式瀏覽互聯網的谷歌用戶。
對于谷歌違反聯邦竊聽和加利福尼亞州隱私法的行為,這起集體訴訟要求谷歌向每位用戶賠償 5000 美元或實際損失的三倍金額,以較高者為準。
Boies Schiller & Flexner 律師事務所的 Chasom Brown,Maria Nguyen 和 William Byatt 代表 Google 用戶,向加利福尼亞州圣何塞的聯邦法院提起了訴訟。
本案是 Brown 等人訴谷歌有限責任公司,加利福尼亞州北部地區美國地方法院,第 20-03664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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