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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遼寧省衛生健康委、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醫療保障局印發《遼寧省關于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明確,到2025年,各市(區)全人群和重點人群簽約服務覆蓋率分別達到50%和70%。
《實施方案》要求,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用好醫療聯合體內上級醫院、對口協作醫院的專家資源,指導基層完善簽約工作機制,因地制宜拓展服務范圍。到2035年,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75%以上,基本實現家庭全覆蓋,重點人群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85%以上,滿意度達到85%左右。
《實施方案》明確,擴大家庭醫生隊伍,家庭醫生來源既可以是全科醫生,又可以是在醫療衛生機構執業的其他類別臨床醫師(含中醫類別)、鄉村醫生及退休臨床醫師。積極鼓勵引導二、三級醫院醫師自愿加入家庭醫生隊伍,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平臺提供體現專科特色的簽約服務。醫療聯合體牽頭醫院要統籌做好醫師常態化下指導支持基層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完善績效考核激勵機制,引導符合條件的各類醫生充實到家庭醫生簽約團隊。
《實施方案》要求,到2025年,實現建強500個鄉鎮衛生院、1萬個村衛生室的工作目標。搭建或完善家庭醫生服務和管理信息系統,實現線上為居民提供簽訂協議、健康咨詢、慢性病隨訪、雙向轉診等服務。將信息系統記錄的服務行為作為考核評價家庭醫生服務履約的重要指標。
《實施方案》強調,切實加強統籌協調,建立健全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保障制度,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平臺、多種社會資源參與的工作機制。簽約服務費由醫保基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和簽約居民付費等分擔,簽約居民分擔部分可用職工醫保個人賬戶支付,簽約服務費按實際簽約繳費人數,經考核后及時撥付。合理測算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結算標準,原則上將不低于70%的簽約服務費用于參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人員的薪酬分配。落實單位分配自主權,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要在績效工資分配上向參與簽約服務的醫師傾斜。
(沈陽日報、沈報全媒體主任記者尚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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