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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據西安碑林公安:針對網傳4月19日“美食集市水果攤主強買強賣”情況,我局高度重視并開展調查。
經查,事件起因系兩顧客在水果攤挑選水果并稱量后,因價格問題放棄購買,繼而與水果攤主張某發生短暫爭執后離開,并無強買強賣行為發生。網傳視頻發布者劉某同在該地出攤經營,目睹事件全過程。劉某歪曲事實,截取張某與顧客爭執的部分視頻配以“強買強賣”等文字發布,混淆視聽,擾亂公共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我局對劉某處五日拘留。
欄目主編:趙翰露
文字編輯:程沛
本文作者:極目新聞
題圖來源:上觀題圖
圖片編輯:雍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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