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1日上午,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對張波、葉誠塵故意殺人上訴一案進行二審公開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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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張波在婚姻存續期間,與葉誠塵建立不正當男女關系。2020年2月,張波與陳某某離婚,葉誠塵明知張波的子女張某甲和張某乙將由陳某某撫養,仍視其為自己與張波結婚的障礙。張波和葉誠塵共謀采用制造意外高墜的方式殺害張某甲和張某乙。其后,葉誠塵多次催促、逼迫張波作案,并限定作案期限。2020年11月2日15時30分許,張波將正在次臥飄窗窗臺玩耍的張某甲和張某乙雙腿抱住一起從飄窗扔到樓下,致二人死亡。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張波、葉誠塵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宣判后,張波、葉誠塵提出上訴。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6日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經審理查明的事實與一審一致。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張波、葉誠塵的行為均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張波直接實施殺人行為,葉誠塵在決定殺害兩名兒童、采用制造意外高墜方式作案、催促逼迫張波實施殺人、追求被害兒童死亡等方面更為積極主動,二人在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相當,均系主犯。張波、葉誠塵罔顧國法天理人情,嚴重挑戰法律和倫理底線、踐踏社會良知,其作案動機特別卑劣,作案手段特別殘忍,犯罪情節特別惡劣,犯罪后果極其嚴重,主觀惡性極深,社會影響極壞,應依法從嚴懲處。張波、葉誠塵及其辯護人提出張波沒有實施殺人行為、葉誠塵沒有逼迫和催促張波作案、原判量刑過重等上訴理由和辯護意見與二審查明的事實不符,依法不予采納。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張波、葉誠塵的死刑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案件回顧
2020年11月2日,重慶南岸區某小區發生一起高空墜亡事件,2歲的姐姐和1歲的弟弟從15樓家中墜落后身亡。
案發當天視頻里顯示,兩個幼童墜樓后,生父張波曾癱坐在地上,邊哭邊拍打雙腿,表現“悲痛”。然而警方偵查后發現,該墜樓事件是故意殺人案,父親張波及其女友葉誠塵正是嫌疑人。
2021年7月26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依法組成七人合議庭,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該案。公訴機關指控,張波婚內與葉誠塵戀愛,后與陳某某(兩幼童生母)離婚。因葉誠塵不能接受張波有小孩,2020年2月張波離婚,多次討論后,兩人決定采用意外高墜的方式殺死兒女。
2021年12月28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張波、葉誠塵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23年4月6日,案件在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庭審結束,擇期宣判。
據媒體報道,二審庭審歷時13個小時,有參與旁聽的人士講述庭審細節,張波、葉誠塵當庭翻供。張波表示孩子墜樓系意外,不是他摔下樓的。葉誠塵則表示,警方恢復的微信聊天記錄中的殺害兩個小孩的共謀內容,只是兩人沖動的商討,并沒有想去實施,并稱自己有精神疾病。她在與張波交往初期被欺騙被強奸。兩名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均提出警方存在誘供問題。對于他們的翻供及辯護人的辯解,出庭檢察官通過一組組證據、視頻資料予以回應。
2023年5月11日上午9時30分,重慶市高院對張波、葉誠塵犯故意殺人罪上訴一案公開開庭宣判。重慶市高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張波、葉誠塵的死刑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葉誠塵和張波。圖片來源:澎湃新聞來源: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中國新聞網、澎湃新聞、紅星新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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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x_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