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海南為土地“量身定制”管理條例,探索多元化土地利用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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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有限”資源要“無限”發展
土地有限,發展無限。如何通過合理規劃、高效利用,實現高質量發展空間的最大化?《海南自由貿易港土地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通過地方立法形式,對我省近年來在實踐中摸索出的一系列好經驗、好做法進行固化提升,形成相對完整制度框架的自由貿易港土地管理基礎性法規,為自貿港土地開發、保護和利用提供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記者從5月23日舉行的《條例》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目前海南省域“多規合一”改革已走在全國前列,今后將進一步推行全鏈條智慧治理,打造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創新土地供應和利用方式,推動形成公平、公正、公開的土地市場要素保障機制。
堅持規劃引領,打造全省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
《條例》于今年5月1日開始施行。而在此之前,為海南土地管理工作“保駕護航”的,是已出臺近三十載、先后經歷6次修改的《海南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條例》。
“隨著新時代國家土地管理新要求和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深入推進,舊條例已不適應當前的新形勢、新任務、新需求,亟須修改完善。”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二級巡視員何謙說,正是在這一背景下,《條例》應運而生。
《條例》分為十章,共七十七條,就土地供應方式、土地供應條件、國有土地承包、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法律責任等相關條款進行了修改完善,重點針對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農業標準地投資建設協議、加強土地管理關鍵環節風險防控等方面進行了審查修改,并為土地制度改革關鍵環節和重要舉措的“小切口”立法預留制度空間。
值得一提的是,《條例》設立專章對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作出規定。
《條例》確定了國土空間規劃的法定地位,構建了編、審、調、督、用的國土空間規劃管理體系,并提出深化“多規合一”改革成果,通過空間數據智慧治理落實國土空間和地類的唯一性。
“近年來,海南省域‘多規合一’改革走在全國前列。”何謙介紹,目前海南已編制形成省和18個市縣(不含三沙)國土空間總體規劃、13個自貿港重點園區等一批詳細規劃、2191個實用性村莊規劃,以及熱帶雨林國家公園、海岸帶、環島旅游公路、濕地保護等專項規劃,基本形成“三級三類”國土空間規劃體系。
“下一步,我們將著力構建‘三區一帶一區’區域協調布局,將‘多規合一’改革向法規、機制等縱深領域推進。”何謙介紹,我省將全面構建全業務、全周期、全鏈條的國土空間治理智慧化體系,形成全省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持續推動國土空間規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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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x_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