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借錢給員工買房,你羨慕了嗎?6月12日晚間,共進股份發布公告,擬使用總額度不超過5000萬元的自有資金為符合條件的員工購房提供借款,在此額度范圍內,員工歸還借款及尚未使用額度將循環用于后續員工購房借款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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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進股份表示,本次提供財務資助事項主要是為了減輕員工購房壓力,激勵員工工作積極性,更好地吸引和留住關鍵人才,提升公司競爭力,不影響公司正常業務開展及資金使用,不屬于《股票上市規則》《規范運作指引》等規定的不得提供財務資助的情形。
“借款給員工助力員工買房,是解決大量基層員工居住和通勤成本過高問題,提升員工生活質量和工作積極性、增強公司凝聚力的重要措施,也是值得提倡的企業以自身行動提升員工福利、加強職工關懷的典范。”IPG中國首席經濟學家柏文喜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柏文喜還表示,之前也有企業采取類似模式激勵員工,但主要是大型國企和央企,民營企業較少。總體而言實行效果還是不錯的,對于提升員工的企業認同度和歸屬感非常有效。提高員工福利待遇雖然短期對企業而言會有成本增加和資金占用,但是無疑可以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和職業認同度,提升員工工作的主動性和創造力,對提升運營水平和改善企業績效十分利好。
但此款并非共進股份人人可借。借款僅適用于公司及各事業部或控股子公司員工購買自用私人住房,且可申請員工不包括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或者相關法律法規及規則規定的禁止公司向其提供財務資助的關聯人。
在借款資格方面,要求員工年齡在35歲及以下,入職時間在2年及以上,住房購買城市限于中國境內員工工作所在地及臨近通勤城市或員工社保購買地(限深圳、上海、北京、太倉、濟南、西安、大連、惠州、東莞、昆山、蘇州)。同時要求所購房為家庭首套商品房(不含自建房),購房地址限本人工作所在地或社保購買地。此外公司對于員工近兩年績效做出一定要求。
原則上可借款額度為一線城市上限不超過90萬元,二線城市(即除深圳、上海和北京外城市)上限不超過60萬元,最終可借款額度將結合員工的申請,以員工過往連續三年的績效、年度收入等關鍵因素予以審批,以公司審批結果為準。同時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最多只能向公司申請一次借款,夫妻雙方均符合借款條件的家庭,只能向公司申請一次借款。
“由于這種模式具有借款時間較長的潛在風險,所以需要嚴格規定好還款期限和期間產生費用等多方面事項。這樣可以避免諸如將來員工在與公司的債務關系未結清的情況下離職而產生不良糾紛等情況。”一位不愿具名的分析師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共進股份顯然意識到了這一點,對借款利息及違約金方面進行了嚴格規定。自借款之日起三年內,員工還清借款或至少償還至借款總額30%部分借款的,所償還款項部分無需支付借款利息或逾期還款違約金;未償還至借款總額30%的部分,員工應按同期人民銀行五年期以上貸款利率的1.3倍向公司支付逾期還款違約金,違約金自借款之日開始計算。
自借款之日起第四年首日開始,未償還款項部分借款利息標準為同期人民銀行一年期存款利率,借款利息員工應在第四年借款期屆滿時一次性向公司進行支付。如員工在第四年內提前還清借款的,則借款利息停止計算。如四年內未能還清借款,則自第五年首日起,未還清款項的違約金標準為同期人民銀行五年以上貸款利率的1.5倍,且員工同意公司有權自員工稅后工資和獎金中扣除相應金額款項用于償還借款,每月所扣款項至少為“所欠款項的十二分之一與當月應付違約金之和”,以保證公司最遲自借款之日起五年內收回全額借款及相應違約金。
共進股份還對員工申請購房借款的申請審批條件、資金管理流程等要求進行詳細的規定。據悉,被資助員工的直系親屬需為借款提供連帶保證擔保,保證期限為自借款期限屆滿后兩年。若被資助員工在未還清借款前離職,剩余借款應在離職前一次性還清。如被資助員工未能在離職之日還清借款、借款利息(如有)及逾期還款違約金(如有),則自離職之日起,被資助員工須按照同期人民銀行五年期貸款利率2倍的標準向公司支付逾期還款違約金,且公司有權隨時通過合法手段及途徑主張相關債權。
(文章來源:證券日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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