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杜光然
視頻剪輯 杜光然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女子赴長春看望同學,在夜市被磚頭砸中身亡
現場視頻顯示,事發地點位于一棟商住樓的樓下,商住樓底層為商場,樓上為公寓。商場外面的廣場上有露天夜市,一名女子倒在夜市的其中一個攤位前,她背對著大樓,面部朝下,趴著一動也不動,頭部鮮血直流。
被害人小靜的姐姐婁女士介紹,妹妹今年28歲,老家是山東的,在北京工作。6月22日,她到長春看望同學,晚上10點半左右,小靜到樓下的夜市買吃的,在攤位前等待時,多塊磚頭從天而降,其中一塊則直接砸到了小靜的額頭上。
小靜被砸倒地(圖源:紅星新聞)
事發后,有路人報警,當晚婁女士得知消息后急忙從山東趕到長春。警方曾告訴她,扔磚頭的是一名20多歲的外地男子,住樓上的日租房,沒有固定工作。家屬稱男子有精神疾病,提出要做精神病鑒定。
據婁女士提供的資料顯示,當地警方對被害人小靜進行了法醫學尸體解剖及死亡原因鑒定,鑒定意見系因鈍器擊中頭部致重度顱腦損傷死亡。小靜的急救病歷顯示,她因“高空拋物”被砸致意識喪失,呼吸心跳停止,路人呼救。
目擊者稱嫌疑人曾多次高空拋物,受害人躲閃時不幸被砸
7月11日,現場一位目擊者告訴極目新聞記者,22日晚她目睹了小靜被砸中的過程,磚頭掉落了兩三次,時間間隔很短。第一次掉落,眾人很害怕急忙躲避,很快又有了第二次和第三次掉落,小靜不幸被砸中,倒地頭部出血,身體抽搐,沒能再起身。小靜被砸的位置離自己僅5米遠,她躲在棚子下逃過一劫。
夜市一位攤位老板也目睹了這一幕。她告訴記者,嫌疑人連續高空拋物,小靜是在躲閃過程中不幸被砸的。“當時磚頭砸下來的時候大家都在躲,那個女孩也在躲,但是她就慢了那半步,回頭看了一下,就沒躲開。”
小靜(受訪者社交平臺賬號)
該老板還表示,案發當晚,現場曾多次出現高空拋物,警方此前接警趕到現場,但未找到嫌疑人,不過提醒了周邊商戶和居民注意防范。
另外,婁女士介紹,事發后她曾去公寓內探查,發現在公寓樓的樓道內堆放了很多磚頭、花盆等,樓上天臺的門也沒關。
嫌疑人已被抓獲,案件仍在偵辦
11日上午,該商場的工作人員告訴極目新聞記者,事發在公寓樓,不在商場管理范圍內,夜市目前正常營業。“公寓樓墜物”一事警方已介入調查處理。
長春市公安局朝陽區分局人士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該案件為紅旗街派出所受理,對具體案情不太了解。
紅旗街派出所值班人員表示,自己沒有權限回復此事。隨后,記者就此事聯系了長春市公安局,暫未獲得回應。
據新京報報道,長春市市民熱線回復稱,6月22日,民警已將高空拋物嫌疑人抓獲并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民法典》規定,禁止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除了承擔民事責任以外,根據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明確對于故意高空拋物者,根據具體情形按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論處。嫌疑人是否有精神疾病,由司法機關決定相關病情的鑒定。如果嫌疑人屬于精神病患者,并且完全沒有刑事責任能力,依據《刑法》的規定,嫌疑人不承擔刑事責任,但造成的人身損害,應當由其監護人負責賠償。
商場、公寓物業都是建筑物管理人。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建筑物管理人都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悲劇發生,顧客被磚頭砸中說明相關主體均未盡到安全保障的義務,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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