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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7月11日)上午,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結(jié)了一起詐騙案,被告人劉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
據(jù)了解,劉某今年28歲,在2018年至2023年1月期間,其虛構(gòu)在貴州省福泉市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重慶大學(xué)等地有工程項目需要投資以及能幫助他人解決就業(yè)問題等事實,共騙取親友352萬余元。2022年5月至7月期間,劉某迷上了某平臺直播間的一位主播,輕而易舉的來錢渠道膨脹了她的欲望。
“她因為虛榮心的緣故,想上打賞的排行榜,就將其中的85萬用于打賞平臺主播。”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二庭四級高級法官周再佳告訴記者。
今年4月,白云區(qū)人民法院一審裁定被告人劉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處罰金10萬元,宣判后,劉某不服,提起上訴。7月11日,經(jīng)過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理,最終駁回劉某上訴,維持原判。
針對此類案件,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醒:“希望大家理智打賞,一定要在自己能夠承受的范圍內(nèi),不要為了虛榮心、為了上排行榜,采取違法犯罪的手段去騙取錢財打賞。”
來源:直播貴陽(記者:謝源 許林敏)丨編輯審核:冷兵 田原 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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