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等多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印發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增長的若干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對保供穩價政策作出規定,提出堅持綠色發展,整合差別電價、階梯電價、懲罰性電價等差別化電價政策,建立統一的高耗能行業階梯電價制度,對能效達到基準水平的存量企業和能效達到標桿水平的在建、擬建企業用電不加價,未達到的根據能效水平差距實行階梯電價,加價電費專項用于支持企業節能減污降碳技術改造。
《通知》要求組織實施光伏產業創新發展專項行動,實施好沙漠戈壁荒漠地區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建設,鼓勵中東部地區發展分布式光伏,推進廣東、福建、浙江、江蘇、山東等海上風電發展,帶動太陽能電池、風電裝備產業鏈投資。推進供電煤耗300克標準煤/千瓦時以上煤電機組改造升級,在西北、東北、華北等地實施煤電機組靈活性改造,加快完成供熱機組改造;對納入規劃的跨省區輸電線路和具備條件的支撐性保障電源,要加快核準開工、建設投產,帶動裝備制造業投資。
《通知》明確落實好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消費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政策;優化考核頻次,能耗強度目標在“十四五”規劃期內統籌考核,避免因能耗指標完成進度問題限制企業正常用能;落實好國家重大項目能耗單列政策,加快確定并組織實施“十四五”期間符合重大項目能耗單列要求的產業項目。
此外,《通知》提出對大型風光電基地建設、節能降碳改造等重大項目,加快規劃環評和項目環評進度,保障盡快開工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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