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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藥店買藥,有望得到執業藥師的遠程處方審核、用藥指導等藥學服務。為進一步優化北京藥品流通領域營商環境,加強和規范藥品經營企業管理,北京市藥監局起草的《促進藥品流通監管創新改革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近日在首都之窗網站上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提出,支持“互聯網+”新業態,鼓勵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為公眾提供24小時藥學服務。允許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總部設置執業藥師藥學服務中心,在營業時間內開展遠程藥學服務。藥品零售企業門店在符合執業藥師配備要求的前提下,可以通過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總部設置的遠程藥學服務中心,為公眾提供遠程處方審核、合理用藥指導等藥學服務。遠程藥學服務操作系統,應當具備與各門店實時連接、高清視頻語音功能,能夠提供實時在線用藥咨詢、用藥指導、處方審核等藥學服務,具有專用高清攝像頭采集處方圖像的功能。處方靜態圖像必須清晰可辨,執業藥師審方簽名后留檔備查。
同時,征求意見稿提出,京津冀三地區的藥品批發企業,根據企業需求可委托京津冀地區具有現代化物流能力的企業儲存、配送藥品。京津冀三地區的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可以將藥品配送至其他兩省市的連鎖門店,也可委托具有現代化物流能力的藥品批發企業儲存、配送藥品。推進京津冀三地藥品監管部門的信息通報和數據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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