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越來越發(fā)達,大家都選擇在網(wǎng)絡上汲取相關知識內(nèi)容,比如典妻婚是什么意思_叫做典妻,簡單說就是 ,為了更好的解答大家的問題,小編也是翻閱整理了相應內(nèi)容,下面就一起來看一下吧!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典妻制是人類買賣婚姻的一種。它和 *** 制度一樣,是對正式婚姻制度的一種補救。其歷史可謂“源遠流長”,早在漢代就有記載。《漢書·主父偃傳》記載:“男耕不足以食,女紡績不足以幕。絕望、孤獨、老弱不能互相扶持。”
由于戰(zhàn)事頻繁,大量人口無法自食其力。漢代《賈捐傳》記載:“娶妻賣子,法不可禁,義不可止。”
賣妻就是把老婆當商品買賣。雖然不是完全意義上的訂婚,但為后來的訂婚現(xiàn)象做了準備。
典妻的歷史最早可追溯到南北朝時期,其中北魏《魏書》卷四記載:“可有換田換屋之財,被典妻賣子,其聲 *** ,而不忍聞之。”從北魏到漢代、元代、清末,不管各個時期如何變化,這種俗制一直延續(xù)。這種習俗在宋代變得更加嚴重。公元1086年,蘇軾在一篇奏折中提到:“因苗荒,賣田妻無數(shù)”。《續(xù)資治通鑒》長編中記載,公元1075年,由于旱災、蝗災頻繁,人們?nèi)⑵薏煌①u掉了自己的孩子。到了元代,由于典妻之風盛行,統(tǒng)治者只好明文制止。明代甚至有規(guī)定:不管是租自己老婆還是租別人老婆,都要打八十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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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婚姻的情況,簡而言之就是婚姻的方法。我國歷史上曾出現(xiàn)過很多種婚姻情況。
(1)搶婚。未經(jīng)女方及其親屬同意,男方以搶奪的方式強行與女方結婚,俗稱搶婚。
(2)買賣婚姻。把一個完整的女人當作權力的對象,以財產(chǎn)為代價購買妻妾,以婚姻純潔為財產(chǎn)交易關系。
(3)交換婚姻。兩個氏族的男人把他們的姐妹交換為妻子,或者把他們的女兒交換為兒媳,這是一種平等交換的談判。
(4)服務婚姻。結婚前或結婚后,男人必須在妻子家工作一段時間,作為娶妻子的代價。其實這是一種買賣婚姻的扭曲,無非是用勞務代替經(jīng)濟賄賂。
(5)訂婚和結婚。男人結婚靠雇法國人,女人結婚靠雇法國人。“聘”的意思首先是父母之命,其次是媒妁之言,再次是訂婚合同。事實上,訂婚和結婚是強制性的一體婚姻和買賣婚姻。是封建婚姻的代表情況。
(6)選擇婚姻和懲罰婚姻。選擇良家女子或犯法者家庭女子納入后宮,由皇帝本人享用或賜與宗室子弟結婚。對于犯法者的妻子和女兒而言,他們不是由皇帝的房間選擇的,這是一種懲罰婚姻,要么將他們出賣給他們的臣下,要么將他們限制在一定的范圍內(nèi)。兩者都屬于逼婚性質(zhì)。
(7)贈與婚姻和贈與婚姻。按照父母或者有權有勢的人的意愿,把自己安排好的女人給別人做老婆,這叫彩禮婚。它被稱為給孩子或中尉的妻子和罪犯的女兒,被抓獲的婦女,誰被皇帝鞭打的婚姻。兩者都屬于逼婚性質(zhì)。
(8)收養(yǎng)和繼續(xù)婚姻。以下,多為兄弟,死后收其寡妻為己妻,也有收其妾為妾的。嫁,指姐姐去世,姐姐繼續(xù)嫁給姐夫。
(9)收養(yǎng)婚姻。男人定居在女人家里。丈夫一般有兩種,一種是“老年女婿”,一輩子住在女方家;一種是“為女婿出家”,在女方家服務一定年限,仍回到男方家。
(10)媳婦結婚。大多是有了孩子后收養(yǎng)其他女兒做養(yǎng)女,到了合適的年齡再嫁給自己的孩子。
(11)指腹婚。又稱胎婚,是指兩個家庭主婦互相懷了孕,也就是腹部同意結婚。
(12)小女婿結婚。我兒子還是個孩子,因為缺少勞動力,娶了個十八九歲的姑娘。
(13)棄婚。當公婆或未婚夫病重時,女人嫁到婆家慶祝幸福。
(14)結婚。丈夫去世后或去世前無力養(yǎng)家,為共同事業(yè)另招丈夫。俗稱“幫派”“合伙人”。
(15)訂婚妻子的婚姻。質(zhì)押你的妻子作為他人的物權客體。合約到期,你按價格贖回。
(16)雇老婆結婚。租你老婆,定期收租金(房租)。
(17)虛擬婚姻。為死去的男女舉行婚禮。有兩種,一種是鬼婚,也叫婚婚,指的是已故男女的婚姻;這是保持貞操的問題。結婚后,一個人的未婚夫去世,未婚妻仍然進入婆家,終生保持童貞。也有一輩子都要守寡的,叫“望門興嘆”。
(18)換房結婚。學術上又稱為逆婚,是古代“夫兄”、“妻姐”和雜婚制,一夫一妻的殘余情況。哥哥死了嫂子傳給哥哥,哥哥死了嫂子傳給哥哥,姐姐死了姐姐繼續(xù)嫁給姐夫。
(19)表親婚姻。通常稱為表親婚姻、表親婚姻,是一種古老的亞血緣婚姻習俗,指的是兄弟姐妹的子女之間的婚姻關系。
(20)結婚。非法同居,古稱“野婚”、“私奔婚”。
(21)雜婚制的婚姻。是舊社會 *** 流行的一種婚姻習俗,是古代血親、亞血親婚姻的殘余變異。大部分是兄弟,雜婚制。結婚時,兄弟是丈夫,其余是丈夫。
(22)阿朱婚。這種婚俗在永寧納西族中很流行。“阿珠”是朋友的意思,男女都可以叫。是以女性系為主體,臨時同居為婚姻的一種婚姻狀況。
(23)實驗婚姻。是正式結婚前實驗性同居的婚姻習俗。過去西南少數(shù)民族中有很多這種婚姻的情況,是自愿婚姻的萌芽。
(24)自愿結婚。建立在男女 *** 的基礎上的婚姻,“私奔婚姻”是一種古老而流行的自愿婚姻的情況。
婚姻狀況,簡而言之就是結婚的方式。我國歷史上曾出現(xiàn)過很多種婚姻情況。
(1)搶婚。
未經(jīng)女方及其親屬同意,男方以搶奪的方式強行與女方結婚,俗稱搶婚。
(2)買賣婚姻。
把一個完整的女人當作權力的對象,以財產(chǎn)為代價購買妻妾,以婚姻純潔為財產(chǎn)交易關系。
(3)交換婚姻。
兩個氏族的男人把他們的姐妹交換為妻子,或者把他們的女兒交換為兒媳,這是一種平等交換的談判。
(4)服務婚姻。
結婚前或結婚后,男人必須在妻子家工作一段時間,作為娶妻子的代價。
其實這是一種買賣婚姻的扭曲,無非是用勞務代替經(jīng)濟賄賂。
(5)訂婚和結婚。
男人結婚靠雇法國人,女人結婚靠雇法國人。“聘”的意思首先是父母之命,其次是媒妁之言,再次是訂婚合同。事實上,訂婚和結婚是強制性的一體婚姻和買賣婚姻。
是封建婚姻的代表情況。
(6)選擇婚姻和懲罰婚姻。
選擇良家女子或犯法者家庭女子納入后宮,由皇帝本人享用或賜與宗室子弟結婚。
對于犯法者的妻子和女兒而言,他們不是由皇帝的房間選擇的,這是一種懲罰婚姻,要么將他們出賣給他們的臣下,要么將他們限制在一定的范圍內(nèi)。
兩者都屬于逼婚性質(zhì)。
(7)贈與婚姻和贈與婚姻。
按照父母或者有權有勢的人的意愿,把自己安排好的女人給別人做老婆,這叫彩禮婚。
它被稱為給孩子或中尉的妻子和罪犯的女兒,被抓獲的婦女,誰被皇帝鞭打的婚姻。
兩者都屬于逼婚性質(zhì)。
(8)收養(yǎng)和繼續(xù)婚姻。
以下,多為兄弟,死后收其寡妻為己妻,也有收其妾為妾的。
嫁,指姐姐去世,姐姐繼續(xù)嫁給姐夫。
(9)收養(yǎng)婚姻。
男人定居在女人家里。
丈夫一般有兩種,一種是“老年女婿”,一輩子住在女方家;一種是“為女婿出家”,在女方家服務一定年限,仍回到男方家。
(10)媳婦結婚。
大多是有了孩子后收養(yǎng)其他女兒做養(yǎng)女,到了合適的年齡再嫁給自己的孩子。
(11)指腹婚。
又稱胎婚,是指兩個家庭主婦互相懷了孕,也就是腹部同意結婚。
(12)小女婿結婚。
我兒子還是個孩子,因為缺少勞動力,娶了個十八九歲的姑娘。
(13)棄婚。
當公婆或未婚夫病重時,女人嫁到婆家慶祝幸福。
(14)結婚。
丈夫去世后或去世前無力養(yǎng)家,為共同事業(yè)另招丈夫。俗稱“幫派”“合伙人”。
(15)訂婚妻子的婚姻。
將妻子作為物權客體質(zhì)押給他人,合同到期時,按價贖回。
(16)雇老婆結婚。
租你老婆,定期收租金(房租)。
(17)虛擬婚姻。
為死去的男女舉行婚禮。有兩種,一種是鬼婚,也叫婚婚,指的是已故男女的婚姻;
這是保持貞操的問題。結婚后,一個人的未婚夫去世,未婚妻仍然進入婆家,終生保持童貞。
也有一輩子都要守寡的,叫“望門興嘆”。
(18)換房結婚。
學術上又稱為逆婚,是古代“夫兄”、“妻姐”和雜婚制,一夫一妻的殘余情況。
哥哥死了嫂子傳給哥哥,哥哥死了嫂子傳給哥哥,姐姐死了姐姐繼續(xù)嫁給姐夫。
(19)表親婚姻。
通常稱為表親婚姻、表親婚姻,是一種古老的亞血緣婚姻習俗,指的是兄弟姐妹的子女之間的婚姻關系。
(20)結婚。
非法同居,古稱“野婚”、“私奔婚”。
(21)雜婚制的婚姻。
是舊社會 *** 流行的一種婚姻習俗,是古代血親、亞血親婚姻的殘余變異。大部分是兄弟,雜婚制。結婚時,兄弟是丈夫,其余是丈夫。(22)阿朱婚。這種婚俗在永寧納西族中很流行。“阿珠”是朋友的意思,男女都可以叫。是以女性系為主體,臨時同居為婚姻的一種婚姻狀況。(23)實驗婚姻。是正式結婚前實驗性同居的婚姻習俗。過去西南少數(shù)民族中有很多這種婚姻的情況,是自愿婚姻的萌芽。(24)自愿結婚。建立在男女 *** 的基礎上的婚姻,“私奔婚姻”是一種古老而流行的自愿婚姻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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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x_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