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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報北京1月11日電(記者靳昊)最高人民法院11日對外發布環境公益訴訟專題指導性案例,旨在進一步指導全國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審理環境公益訴訟案件,加大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力度,為美麗中國建設保駕護航。
據了解,2013年1月1日起,修正后的民事訴訟法正式施行,該法首次從法律層面確立了環境公益訴訟制度。10年來,環境司法體制機制改革持續推進,全國法院共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專門機構(組織)2426個,我國成為全球唯一建成覆蓋全國各層級法院環境資源審判體系的國家。全國法院探索創新補植復綠、增殖放流、技改抵扣、認購碳匯等裁判執行方式,共審結環境公益訴訟案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和司法確認案件1.6萬余件。
據介紹,本次發布的指導性案例共10件,涉及走私洋垃圾、毀損自然遺跡、偷排船舶污水、非法采礦、破壞公益林地等不同環境污染、生態破壞行為類型,涵蓋數人侵權、生態環境損害后果認定、修復責任承擔和驗收標準、技改抵扣、應急處置措施和費用承擔等實體規則,以及訴前磋商、司法確認、先予執行等程序規則,有助于豐富完善環境公益訴訟法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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