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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舒蘭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舒蘭市機關事業單位人才回引公告》,決定拿出120個事業編制(其中教育崗50個),為有意向回舒蘭工作的人員解決編制,以吸引舒蘭籍人才回歸舒蘭,助力舒蘭經濟高質量發展。
據公告介紹,此次回引對象為本人或其配偶、父母或配偶的父母有一方具有舒蘭戶籍,且目前本人在舒蘭域外工作和生活的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全額)人員,均可申請調轉到舒蘭事業單位工作。資格條件是達到現工作地崗位要求的最低服務年限,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在38周歲以下;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或具有“一流大學、一流學科”等高校全日制本科學歷的或具有相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年齡可適當放寬。
在回引政策上,按照對等對口、就近就便、人崗相適、服從調劑的原則,為有意向回舒蘭工作的人員解決編制。
作者: 江城日報全媒體記者 常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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