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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依法懲治各類文物犯罪(主題)
中工網訊 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依法保護文物和文化遺產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楊臨萍在會上介紹,此批案例堅持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突出依法懲治各類文物犯罪,對于被告人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犯罪情節惡劣、后果嚴重的,堅決重拳出擊、形成震懾。
楊臨萍介紹,對于存在上、下游犯罪情形的,堅持“全鏈條、全要素”標準,依法打擊盜掘(盜竊)、銷贓、倒賣等各環節犯罪行為。對于實施妨害文物管理違法犯罪行為,造成自然遺跡、人文遺跡、風景名勝區等環境損害的,堅持全面追責原則,有機銜接行為人的刑事、民事、行政責任;探索運用預防性、恢復性司法規則,依法適用懲罰性賠償,激勵行為人積極退繳文物、修復環境、賠償損失。
在此次發布的案例中,被告人盜掘紅山古文化遺址、古墓葬,且倒賣文物、搶劫文物,形成專業犯罪團伙,實行“一條龍”作業,涉案文物等級高、數量大,非法獲利巨大。人民法院堅持依法重拳出擊,全面打擊文物犯罪網絡,嚴懲文物犯罪團伙首犯,徹底斬斷文物犯罪鏈條。另一案例中,被告在兼具世界自然遺產地與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雙重屬性的“梵凈山金頂摩崖”石壁刻畫“留名”,侵害了社會公共利益。人民法院落實以生態環境修復為中心的損害救濟制度,依法認定包括懲罰性賠償在內的民事責任,實現了懲戒違法、賠償損失與修復環境的協調統一。(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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