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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 周懌
2月9日,生態環境部公開了江蘇、內蒙古、西藏3省(區)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方案。至此,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方案全部向社會公開。
江蘇提到,堅持PM2.5和臭氧協同控制,大力推進源頭替代和深度治理,到2025年,揮發性有機物、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比2020年分別下降10%以上,推動重點行業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基本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推進排污口“查、測、溯、治”系統治理,深化河湖長制,完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分和長效管護機制,保障南水北調等重大輸水工程水質安全,加強溯源分析,實行即時整治、動態消除。深入打好凈土保衛戰,加強土壤污染源頭防控,強化污染地塊風險管控,健全土壤污染防治聯動機制,推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嚴格污染地塊準入管理,實施《江蘇省全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全面提升城市發展與固體廢物統籌管理水平。
內蒙古自治區黨委組織制定了《內蒙古自治區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其中提出,,到2025年底,全區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90.7%,細顆粒物平均濃度下降至26.0微克/立方米;地表水國控考核斷面水質Ⅰ-Ⅲ類水體比例達到70.7%,劣Ⅴ類水體比例下降至4.5%;地下水水位連續下降超采區達到采補平衡,黃河流域用水總量不超過國家下達控制指標;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持續提升,森林覆蓋率達到23.5%,草原綜合植被蓋度穩定在45%,新增沙化土地治理面積2650萬畝;所有生產礦山達到國家或自治區級綠色礦山建設標準;單位GDP能耗、用水量、建設用地使用面積較2020年分別下降15%、12%和17%,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完成國家下達目標;生態環境保護補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機制建立健全,城鄉生態環境基礎設施短板加快補齊,生態環境執法監管能力不斷加強,破壞生態、污染環境等違法違規行為得到有效管控,生態環境治理現代化水平明顯提升。
西藏自治區將突出綠色發展示范和自然生態保護,嚴格控制資源開發強度,確保全區生態保護紅線面積達到國土面積的50%以上,加強冰川和高原湖泊的保護,規范涉冰川礦泉水、冰雪旅游、冰雪運動等開發活動,嚴格控制河湖岸線開發建設,杜絕“環湖圍網”“污水入湖”現象。
據悉,2019年7月,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全面啟動。到2022年上半年,分六批完成了對全國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2個部門、6家中央企業的督察。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方案圍繞督察反饋意見研究確定整改目標、主要任務和具體措施,并逐一明確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實行拉條掛賬、督辦落實、辦結銷號。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方案共明確整改任務2164項,根據調度情況,截至2022年底,已完成1275項,完成率近60%,其余整改任務正在積極有序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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