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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疾控局:進一步加強耐藥結核病防治
國家疾控局發布通知,要求各地進一步加強耐藥結核病防治工作,持續推進遏制耐藥結核病防治行動,提升耐藥結核病防治水平。
近年來,在黨和政府的高度重視下,我國耐藥結核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進展。但是,耐藥結核病防治仍然存在診斷不夠及時、發現不夠充分、傳染源管控不夠徹底、患者失訪比例較高等問題。通知要求各地要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耐藥結核病防治工作方案,明確部門職責、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督促落實各項防治措施。利用好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重大傳染病防控結核病項目等經費,加強各級結核病實驗室檢測能力,落實縣(區)級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分子生物學耐藥檢測設備配備,3年內所有的縣(區)級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具備開展操作簡便的分子生物學耐藥檢測能力。
關口前移,減少耐藥結核病發生。各級醫療機構要按照肺結核診療規范、臨床路徑、診斷標準等技術指南和工作規范要求,對普通肺結核患者進行規范診療,并加強規范化管理,以有效減少和避免耐藥結核病的發生。要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疾控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協調配合,確保患者發現、治療、管理等全過程的無縫銜接。
加大力度,提高耐藥結核病發現水平。各地要積極推廣新診斷技術,對病原學陽性的肺結核患者及時開展耐藥篩查,做到應篩盡篩,提高診療的規范性和患者就醫的便利性。縣(區)級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負責耐藥篩查,對疑似肺結核患者進行結核分枝桿菌和耐藥性的分子生物學檢測。地(市)級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負責耐藥結核病的診斷,進行二線抗結核藥物的分子生物學耐藥檢測或/和傳統藥敏試驗,為合理制定耐藥結核病治療方案提供參考依據。
科學規范,提升耐藥結核病診療質量。地(市)級及以上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負責耐藥結核病的治療,做到應治盡治。各地要繼續建立并完善耐藥結核病診療專家組,加強會診,提高診治質量。要按照結核病防治工作技術規范和技術指南的要求,科學、規范、合理確定治療方案,提倡推廣使用治療效果良好的短程口服治療方案。
加強關懷,落實耐藥患者全程管理。各地要對耐藥結核病患者做到應管盡管,避免和減少傳播。積極推廣對具有傳染性的耐藥結核病患者進行住院隔離治療。患者出院后,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上級專業機構指導下,按照《肺結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務規范》提供健康管理服務,落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相關要求,實現全療程無縫隙的患者管理。要積極開展結核病患者關愛行動,建立結核病患者關懷的支持性網絡,加強對患者的心理支持和關懷服務,消除對耐藥結核病患者的歧視。
降低用藥負擔,推廣應用新藥物。各地要積極落實國家醫保局相關文件精神,將耐藥結核病納入門診慢特病管理,可參照住院管理和支付。對治療耐藥結核病效果良好、價格較為昂貴的二線抗結核藥物不納入藥占比計算范圍。由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經費或省級財政專項經費購買的抗結核藥品,提倡以省級為單位,通過集中招標采購的方式采購,以有效降低藥品價格。鼓勵推廣使用新藥物,提高治療效果等。
(總臺央視記者 史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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