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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門發布公民生態環境行為規范十條(主題)
中工網北京6月5日電 (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周懌)今天,生態環境部、中央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教育部、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等五部門聯合發布新修訂的《公民生態環境行為規范十條》(以下簡稱新“公民十條”),包括關愛生態環境、節約能源資源、踐行綠色消費、選擇低碳出行、分類投放垃圾、減少污染產生、呵護自然生態、參加環保實踐、參與環境監督、共建美麗中國等十條內容。
生態環境部相關負責人介紹,新“公民十條”在具體行為倡導上有所變化,引導公眾踐行生態環境保護行為的目標更加明確。如“關愛生態環境”這一條,將公眾學習掌握的知識擴展到環境污染治理、生物多樣性保護、應對氣候變化等重點方面,并強調了學習掌握環保相關技能的重要性。
新“公民十條”還結合公眾關心的生態環境問題,對規范作出相應修改。如將“減少污染產生”中的“避免噪聲擾民”更為精確地修改為“避免噪聲擾鄰”,強調居家、公共區域中與鄰居、鄰座等相鄰人群的和諧文明相處。同時,增加了“不隨意傾倒污水”這一針對生活中較為常見問題的規范,有針對性地回應社會關切,提升公眾踐行短板。
據悉,2018年6月5日,《公民生態環境行為規范(試行)》發布,成為全國層面首個針對公民的較為全面的生態環境行為規范,被稱為“公民十條”。“公民十條”自發布實施以來,通過宣傳引導和政策推動,對提升公民生態文明意識、增強公民踐行綠色低碳行為的自覺性和主動性發揮了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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