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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武漢8月30日電 湖北省紀委監委30日對外通報6起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典型案例。
宣恩縣人民法院原司法警察楊琳醉酒駕駛機動車問題。2021年8月12日,楊琳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并造成交通事故。經檢測,楊琳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02.4mg/100ml。2022年6月24日,楊琳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二個月,緩刑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2023年4月,楊琳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黃岡師范學院原副院級退休干部陳年友醉酒駕駛機動車問題。2023年1月13日,陳年友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經檢測,陳年友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21.38mg/100ml。2023年3月,檢察機關對陳年友作出不起訴決定。2023年7月,陳年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影響期二年),并按照規定相應調整其享受的待遇。
此外,湖北省紀委監委還通報了宜都市住建局房產市場監管股股長曾華強飲酒駕駛機動車問題。仙桃市交警支隊秩序管理科原副科長許建平飲酒駕駛機動車問題。鐘祥市龍裕湖水庫管理所副所長蔣中勤飲酒駕駛機動車問題。神農架林區公路管理局工程建設科科長賀超飲酒駕駛機動車問題。
湖北省紀委監委強調,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與執法司法機關協作聯動,對黨員干部、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典型問題一律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堅持全面審查,深挖徹查酒駕醉駕背后的違規吃喝等“四風”問題及“利益輸送”等職務違法犯罪問題,堅決鏟除腐敗滋生土壤和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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