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月8日訊全國股轉公司近日發布的《關于給予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主體紀律處分的情況公示》顯示,海通證券未按照《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主辦券商持續督導工作指引》及相關業務規則的規定,建立健全并有效執行持續督導工作制度,缺乏有效的內控機制。相關責任人在持續督導過程中未做到誠實守信、勤勉盡責。
全國股轉公司對海通證券通報批評;對倪煜、張瑞華公開譴責;對陳若琪公開譴責,暫不受理其出具的業務文件三十六個月,并向相關部門出具監管建議函。
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顯示,倪煜的執業機構為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執業崗位是“一般證券業務”,登記日期為2005年7月11日,登記狀態“正常”。
張瑞華的執業機構為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執業崗位是“一般證券業務”,登記日期為2015年11月15日,登記狀態“正常”。
陳若琪的執業機構為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執業崗位是“一般證券業務”,登記日期為2021年3月3日,登記狀態“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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