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號,《都市頻道》的消費調查節目關注到了這么一件事,宜春樟樹市的陳女士說,她愛人在當地一家移動營業廳買了一臺蘋果手機,可是讓她沒想到的是,購買才半個月,這臺手機就過了保修期,后來一問,店方表示,他們售出的是一臺演示機,這事現在有什么最新進展呢?
陳女士所說的這家營業廳位于中國移動集團江西有限公司樟樹市分公司的一樓,招牌顯示為中國移動的一家旗艦店的自辦營業廳,不過中國移動樟樹分公司的一位負責人表示,這家旗艦店并不是他們移動公司開的,而是一個叫楊志強的人通過招投標承包經營。
昨天上午,記者找到了這家手機旗艦店的承包商。他說,“這個事情發生肯定是我們管理上出了問題,員工當時也疏忽了,肯定沒有發現是演示樣機,就直接當原機銷售給客戶,記者報道了以后,我們從上到下也意識到了錯誤,這種事情我們以后肯定不可能再發生了。我們以后肯定不會賣這種機器,演示機就當演示用。”
營業廳承包商告訴記者,最近這幾天他們一直在跟客戶陳女士溝通,希望能夠取得對方的諒解,“上午我們先給客戶登門道歉,承認了錯誤,然后再征得客戶的理解和同意后,我們也做了相應的補償。”
陳女士告訴記者,她買到的演示機商家已經退貨了,“這個事情已經圓滿解決了,商家對我的購機款7699元也已經退了,還額外的補償我一萬塊,我對這個結果也比較滿意,我非常感謝都市現場的記者。”
另外,對于消費者反映的在手機交易過程中沒有開具發票的問題,承包商楊志強表示,情況屬實。“銷售開發票的問題也是我們的錯誤,以后我們所有的消費者,我們都會按正式發票開給客戶。”
目前中國移動集團江西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也已經介入調查,待調查結果出來之后,再進行相應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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