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月24日訊 中國證監會網站今日公布關于核準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
中國證監會表示,《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請報告》(康冠字〔2021〕01號)、《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請報告》(司綜〔2019〕29號)及相關文件收悉。根據《公司法》《證券法》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73號)等有關規定,經審核,核準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不超過1925萬股新股,核準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不超過4248.75萬股新股。
中國證監會表示,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發行股票應嚴格按照報送證監會的招股說明書和發行承銷方案實施。本批復自核準發行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自核準發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發行結束前,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如發生重大事項,應及時報告證監會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關鍵詞:
責任編輯:Rex_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