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月28日訊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網站今日披露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武銀罰字〔2022〕第1號-第7號)顯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均因違反賬戶管理相關規定,被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沒收違法所得,并分別處罰款50萬元。
武銀罰字〔2022〕第1號、第2號顯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違反賬戶管理相關規定,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對其警告,沒收違法所得7.99萬元,并處罰款50萬元。
魯京時任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交易銀行部副總經理,對中國銀行湖北省分行違反賬戶管理相關規定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對其警告,并處罰款5萬元。
武銀罰字〔2022〕第3號、第4號、第5號顯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違反賬戶管理相關規定,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對其警告,沒收違法所得41.01萬元,并處罰款50萬元。
程俊文時任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渠道與運營管理部總經理,王軍時任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漢和平大道萬達廣場支行行長,二人對中國建設銀行湖北省分行違反賬戶管理相關規定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分別對其警告,并處罰款5萬元。
武銀罰字〔2022〕第6號、第7號顯示,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違反賬戶管理相關規定,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對其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0.96萬元,并處罰款50萬元。
楊金紅時任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營運管理部副總經理,對交通銀行湖北省分行違反賬戶管理相關規定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對其警告,并處罰款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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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湖北省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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