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月4日訊創業板上市委員會2022年第10次審議會議于昨日召開,審議結果顯示,深圳市興禾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禾股份”)首發不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或信息披露要求。
興禾股份的保薦機構為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王躍先,鄭凌云。
興禾股份主營工業自動化設備及配套配件治具的研發設計、制造銷售和升級改造。公司致力于為工業自動化生產提供整線設備,通過提供某一生產過程內多個工序的自動化設備,并輔以配套的配件治具,助力客戶提升自動化生產的整體性。
興禾股份2022年1月4日披露的招股書上會稿顯示,賓興、賓旺為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賓興和賓旺系兄弟關系。2017年9月28日,賓興和賓旺簽訂了《一致行動人協議》,承諾自《一致行動人協議》簽署之日直至公司上市后的3年的期間內,雙方在公司的經營管理和決策過程中保持一致意見。
賓興、賓旺合計直接和間接持有興禾股份69.1586%,合計控制公司58.8674%股份,其中,二人合計直接持有公司35.0749%股份,合計間接持有公司34.0838%股份,合計直接控制公司35.0749%股份,合計間接控制公司23.7925%股份。
興禾股份原擬于深交所創業板上市,原擬發行不超過4100.00萬股,占發行后總股本比例不低于10%,公司原擬募集資金4.58億元,分別用于非標自動化設備產能提升項目、中山研發中心項目、補充流動資金項目。
上市委會議提出問詢的主要問題:
1.李衛斌、韓濤系蘋果公司前員工。2018年7月,二人控制的梅山宇達以750萬元入股發行人,出資比例為5%。2020年3月,梅山宇達以8740.09萬元價格轉讓上述股權。梅山宇達入股時以2017年財務數據為基礎計算的市盈率為7.84倍,以2018年財務數據為基礎計算的市盈率為0.84倍。二人在蘋果公司任職時參與設計產線過程中駐場對接的客戶均為發行人主要客戶,發行人來自相關客戶的訂單收入在二人入股當年大幅增加,在二人離職及轉讓股權后大幅減少。
請發行人:(1)結合李衛斌、韓濤在蘋果公司經歷和專業背景,說明二人入職發行人的原因,以及通過梅山宇達以750萬元取得發行人5%股權的原因和合理性;(2)說明在2017年度發行人收入利潤快速增長、2017年末及2018年6月末發行人在手訂單數量大幅增長的情況下,李衛斌、韓濤入股定價主要參照歷史業績的公允性;(3)結合李衛斌、韓濤入職及梅山宇達入股前后發行人與蘋果產業鏈相關客戶收入的波動情況,說明二人的入股是否構成利益輸送或不正當競爭,發行人生產經營是否合法合規。請保薦人發表明確意見。
2.2018年以來,發行人收入出現整體下降,并且:(1)發行人蘋果產業鏈收入金額及占比大幅下滑,收入金額從2018年的62419.46萬元下滑至2020年的39908.52萬元,收入占比從2018年的98.54%下滑至2020年的76.26%,且2021年上半年進一步下滑至47.55%;(2)發行人蘋果產業鏈在手訂單(含意向訂單)從2018年末的57412.82萬元下滑至2021年6月末的14227.35萬元,其中蘋果公司與廠商客戶共同決定的在手訂單金額從39112.85萬元下滑至1088.22萬元。請發行人:(1)結合同行業可比公司收入變動情況,說明發行人涉及蘋果產業鏈收入及在手訂單大幅減少的原因,以及與同行業可比公司變動情況不一致的原因,其下滑趨勢是否將持續,是否對持續經營構成重大不利影響;(2)說明蘋果公司要求發行人自查的原因、自查的內容和結論,相關自查工作與報告期發行人蘋果產業鏈收入持續下降有何關聯。請保薦人發表明確意見。
3.2020年12月,發行人集中確認了非蘋果產業鏈客戶珠海冠宇的收入,占該客戶全年收入比例的82.48%,當年發行人來自該客戶的收入大幅增長。該客戶與發行人存在共同股東。請發行人說明前述收入集中確認的合理性和對該客戶收入增長的可持續性。請保薦人發表明確意見。
需進一步落實事項
無
今年IPO被否企業一覽:
序號 | 公司名稱 | 日期 | 保薦機構 |
1 | 上海博隆裝備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 2022/01/06 | 國信證券 |
2 | 亞洲漁港股份有限公司 | 2022/02/18 | 國信證券 |
3 | 寧波環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022/02/24 | 安信證券 |
4 | 湖南恒茂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2022/02/25 | 西部證券 |
5 | 深圳市興禾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 | 2022/03/03 | 國信證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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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x_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