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月4日訊中國銀保監會網站今日公布的甘肅銀保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甘銀保監行處〔2022〕21號)顯示,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未對其保險銷售從業人員進行執業登記,造成委托未通過該機構進行執業登記的個人從事保險代理業務的違法違規事實,劉靖為相關責任人。
依據《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第九十四條,中國銀保監會甘肅監管局對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給予警告,并處以1萬元罰款;對劉靖給予警告,并處以1萬元罰款。
相關規定:
《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第九十四條: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代理機構、保險兼業代理機構未按規定委托或者聘任個人保險代理人、保險代理機構從業人員,或者未按規定進行執業登記和管理的,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下罰款;對該機構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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