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楊女士買了一套房子,去年底辦理貸款時,查出自己名下沒有房產。
2020年11月,楊女士在金華富力三江都薈小區買了一套56平方的房子,總價119萬元。當時和開發商簽訂了購房合同,支付了49萬首付款,剩下的房款準備通過貸款支付。
“2021年12月去辦按揭的,查詢出來說我名下沒有房產。(正常)網簽好后,名下是有房子的。” 楊女士說。
楊女士提供了購房合同和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記錄。兩份材料中,身份證號和姓名對得上。那為什么會查詢不到記錄呢?
楊女士告訴記者,“開發商給我的解釋是說因為這個X弄錯了,身份證號碼的X弄錯了。”
“大小寫X的問題,登記錯了,撤備案改掉了,因為預告登記沒同步做掉。導致客戶后續辦按揭找不到房子。是分預告登記和合同備案(備案已經改過了)對,現在是需要客戶本人一起去改的。” 金華富力三江都薈小區售樓處銷售說。
楊女士身份證號碼的最后一位是大寫X,銷售人員介紹,最開始為楊女士辦理購房登記時,他將大寫X錯誤地登記成小寫x了,之前公司發現了這個情況,也對網簽備案合同進行了更改,但不知道什么原因,預告登記的信息并沒有更改成功。
目前,解決這件事情的方法是楊女士和公司方面一起去做信息變更。楊女士表示,之前是愿意去變更的,但前段時間銷售發給她的一條消息,讓她產生了退房的想法。
“‘您時間久的話,公司會給你發催告函,催告函發完不辦理,就要收取違約金的,違約金收的不少的。’我看到這條消息以后絕對接受不了,明明是他們的錯,為什么要收我違約金呢。”楊女士說。
現場銷售主管介紹,銷售發的這段話是想做一個提醒,公司方面沒有要收取她違約金的意思。
金華富力三江都薈小區售樓處董主管回應稱,“從頭到尾,我們公司上面意見,都是沒有要收任何違約金的意思,只要互相配合一下,事情辦完。”
經過溝通,楊女士要求開發商承擔自己辦理變更事項產生的路費、時間成本。董主管表示會向公司方面進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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