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汽車維修店的曹先生遇到了一件煩心事。日前,一位客戶開著一臺沃爾沃S60前來洗車,洗完車后,客戶表示自己車子的輪胎胎壓不是很足,想讓補一補氣。
于是店內一名工作人員駕駛這臺車從洗車房往旁邊的維修房去,然而在即將到達目的地時,由于誤操作,導致車子撞到了舉升機的柱子上,造成該車左前側受到損傷。
事故發生后,曹先生當時就報了警,并聯系到保險公司,保險員要了事發當時的視頻,簡單地了解了下情況。
曹先生表示,自己跟保險員聲明這臺車是要拖到4S去維修的,也得到了對方肯定的答復,他以為這件事就這么解決了,保險公司是可以賠付的。
車子拖去4S后目前已經維修的差不多了,初步估算,維修需要大概十多萬元。
前兩天,他聯系到保險公司,商量理賠方案,保險公司卻給他發來了拒賠通知單,拒賠的理由是“在營業性場所進行維修、保養、改裝期間,不論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險機動車的任何損失和費用,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
在接受采訪時,中國人保相關工作人員也就此事做出了肯定回應,其表示,場地上有各種維修設備,作為經營者,應該有一定的專業技能和防范意識。
不過曹先生對此有不一樣的看法,他表示,車主只是來這里洗車,并非進行維修、保養和改裝,因此不適用于該條例。
而據專業法律人士解讀,在經營性的修理、保養和改裝期間,實際上市車輛的受損方和修理方達成了修理合同,或者說是達成了一種服務合同,在此期間,一旦車輛受損,應該由提供服務方承擔責任,而非保險公司,同時他還表示,修理廠提供洗車、打氣,實際上也是一種服務合同。
不過針對此事,人保工作人員表示會向上反饋協商,并進一步與修理廠溝通,而曹先生則表態稱,如果與保險公司協商不成,自己將優先賠付客戶,盡快把車子修好并提出來。
關鍵詞: 中國人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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