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先生在年初通過第三方外包公司成為了一名快遞員。陳先生說僅上了一個月班就已經離職了,可這個月掙得3000多元就有近一半都被罰扣了。這是怎么回事呢?
“我是2022年1月13日以京東第三方外包人員的身份,進入京東快遞中信營業部送快遞。1月20號,我在給波司登友阿奧特萊斯店送一批貨的時候,按照收件人的指示,送到三樓倉庫區。當面把貨物點清,確認無誤,我才離開。2月12日,站內老員工跟我說,波司登的電話跟他說少了一件貨,2月13號我離職之后,3月23號京東快遞把這件貨物的丟失,判定為我的責任。從我的達達賬戶上扣罰了1189元。我覺得這個事情對我來說非常冤枉。貨物丟失當時為什么又找我或者第二天來問我?直到事情過去了二十多天,邏輯是不符合的,說難聽點就是有點欺負人,我現在希望能夠還我一個公道。”陳先生說。
記者陪同陳先生來到了波司登長沙友阿奧特萊斯店。
店長回應稱,“我們的貨是這樣的,基本上是從別的門店調過來的,京東派送之后會有一個單子。我們收到單子對比實物就可以了。我們在系統點收貨,如果說沒有這個單子我們是不會點的。那天的快遞就沒到。(什么時候發的快遞沒到)四天之后系統自動報警,顯示這個包裹就沒有到。(陳先生反映你們是過了20多天才反饋丟包裹)那個時候再過年,過年的時候京東自己都忙不過來。(陳先生:我是在倉庫門口核對好了,我才在手機上操作送達,不存在我把貨物放在門口直接就走了)你是掃完碼就走了,不是說你讓倉庫的人核對,知道不。(陳先生:是我等他點完貨,我問他沒問題吧,沒問題我才一件貨一件貨點的。)”
收貨時是否查驗到位,雙方各有說法。記者隨后來到京東快遞長沙中信營業部。
“(客貨收貨20多天還是可以受理)一個月之內都在受理階段。這個處罰的判定,公司流程是這樣的,就是說正常快遞員要跟客戶確認貨物,客戶沒收到貨物,會找我們京東來賠錢。京東確實是沒有證據,你沒有交接證明貨物送到了。快遞員證明不了,也可能送錯了,丟了,這都有可能。你證明不了,我們京東快遞跟客戶承諾就是這樣,按照保價協議來賠償。”
京東快遞長沙中信營業部方面認為,快遞員未按照規定執行簽收流程,最終按照保價協議賠償客戶。
“正常情況下快遞員需要跟客戶確認,就是點數,包裹號,確認,簽字。(如果簽了字就代表送貨結束)對。(他這個簽字了嗎)他沒有簽字吧。(陳先生:沒有教過我簽字)那個流程里面都寫了。你達達平臺里面,快遞流程學習的都有。(陳先生:一共有三個師傅帶我,站長是教我送小區的,有一個師傅帶我送藥品的,只有送藥品的師傅跟我說,要在物流單簽字。站長也沒教我要簽字,我送服裝的師傅也沒教我要簽字)達達平臺開工學習里面就寫的很清楚,跟客戶交接要簽字或牌照,要有證據的。你不能說送了口頭交接就行了。”站長說。
“(現在你確認沒有讓客戶簽字,才造成后面一系列的問題,你也有責任,這個責任是很明顯的)但是我覺得這個錢不應該是我一個人賠,平臺有平臺管理的責任,站點又站點管理的責任,平臺還有監督的責任。”陳先生說。
對此,站長表示,“這方面我也不清楚,我要上報上去,盡快給他一個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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