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4月8日訊昨日晚間,牧原股份(002714.SZ)披露了關于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買賣公司可轉債構成短線交易的公告。公司董事長秦英林于2022年2月17日、高級管理人員徐紹濤于2022年2月15日分別賣出其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債券簡稱:牧原轉債,以下簡稱“可轉債”),上述交易行為構成短線交易。
公告顯示,秦英林本次短線交易產生的收益金額為8688.81萬元。秦英林已將收益金額全數上繳公司。
徐紹濤本次短線交易產生的收益金額為6.92萬元。徐紹濤已將收益金額全數上繳公司。
牧原股份表示,牧原轉債發行首日、申購日、原股東優先配售繳款日、存續期起始日、計息起始日均為2021年8月16日,債券持有人自2021年8月16日已經取得可轉債相關權利。自2021年8月16日起推算6個月,即2021年8月16日至2022年2月15日為短線交易禁止期間,因此2022年2月16日(含當日)后賣出可轉債不構成前述法規中所稱短線交易。基于上述判斷,秦英林于2022年2月17日通過大宗交易賣出牧原轉債。秦英林不具有短線交易的主觀故意,不存在利用短線交易謀求利益的目的。
徐紹濤將短線交易禁止交易的時間范圍記錯,于2022年2月15日賣出了公司可轉債。徐紹濤不具有短線交易的主觀故意,不存在利用短線交易謀求利益的目的。
昨日晚間,牧原股份還披露了關于對秦英林的監管函。秦英林作為牧原股份持股5%以上的股東、董事長兼總經理,于2021年8月25日買入牧原轉債3785.57萬張,成交均價100元/張,成交金額37.86億元;并于2022年2月17日賣出牧原轉債579.44萬張,成交均價115元/張,成交金額6.66億元。前述交易構成《證券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短線交易。
秦英林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第1.4條、第3.4.1條的規定。深交所希望秦英林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同時,提醒秦英林:上市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及相關規定,合規買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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