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4月8日訊今日,證監會網站發布消息稱,《永泰運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請報告》(永泰運〔2021〕8號)、《南京嘉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請報告》(嘉環科技〔2021〕001號)及相關文件收悉。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73號)等有關規定,經審核,證監會核準永泰運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不超過2597萬股新股、核準嘉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不超過7630萬股新股。上述公司本次發行股票應嚴格按照報送證監會的招股說明書和發行承銷方案實施。本批復自核準發行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自核準發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發行結束前,上述公司如發生重大事項,應及時報告證監會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關鍵詞:
責任編輯:Rex_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