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4月14日訊 近日,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布關于對四川安寧鐵鈦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公司部關注函〔2022〕第202號)。2022年4月2日,四川安寧鐵鈦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安寧股份”,002978.SZ)發布關于對外投資的公告。
近日,公司與攀枝花釩鈦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甲方”)簽署《四川安寧鐵鈦股份有限公司年產6萬噸能源級鈦(合金)材料全產業鏈項目投資合同書》。項目總規劃投資預算為100億元。本次交易事項不構成關聯交易,亦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項目建設用地面積約2000畝,選址攀枝花釩鈦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立柯片區。項目總規劃投資預算為100億元,分三期投資建設。首期投資為55億元、二期投資為25億元、三期投資為20億元。項目在取得合法合規的建設手續后開工建設,一期項目計劃建設周期24個月,全部三期項目計劃建設周期60個月。
2022年3月26日,安寧股份發布關于持股5%以上股東減持股份的預披露公告。持有四川安寧鐵鈦股份有限公司2940.98萬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7.33%)的股東羅洪友計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2個月內以集中競價和大宗交易減持本公司股份不超過350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87%)。
安寧股份年報顯示,羅洪友為第三大股東,持股7.48%。公司未知羅洪友與其他股東之間是否存在關聯關系。
深圳證券交易所指出,公告顯示,項目總規劃投資預算為100億元,分三期投資建設。首期投資為55億元、二期投資為25億元、三期投資為20億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安寧股份貨幣資金賬面價值為21.89億元。
安寧股份2022年3月26日披露《關于持股5%以上股東減持股份的預披露公告》,你公司大股東羅洪友計劃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2個月內以集中競價和大宗交易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350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87%)。請說明羅洪友是否為該項目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安寧股份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其他大股東及有關內幕信息知情人未來6個月內是否存在減持安寧股份股票的計劃,請核查相關主體是否存在利用相關公告配合減持的情形。
以下為原文:
關于對四川安寧鐵鈦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
公司部關注函〔2022〕第202號
四川安寧鐵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4月2日,你公司披露《關于對外投資的公告》(以下簡稱《投資公告》),你公司與攀枝花釩鈦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簽署《四川安寧鐵鈦股份有限公司年產6萬噸能源級鈦(合金)材料全產業鏈項目投資合同書》(以下簡稱“項目投資合同書”)。項目總規劃投資預算為100億元。
我部對上述事項表示關注,請你公司就以下問題進行說明:
1.公告顯示,項目總規劃投資預算為100億元,分三期投資建設。首期投資為55億元、二期投資為25億元、三期投資為20億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你公司貨幣資金賬面價值為21.89億元。
(1)請說明三期投資款籌集、支出安排,請結合你公司貨幣資金情況等說明此次投資對你公司資產負債率等償債指標的具體影響,是否會顯著增加你公司的財務風險與流動性風險。
(2)請說明該項目的盈利預測、投資回收期、內部收益率等情況,你公司是否結合行業特點、市場發展趨勢等情況對該項目進行詳細評估與測算,你公司是否具備該領域的人員、技術、管理等資源,是否充分分析項目存在的潛在風險,并結合上述情況詳細說明你公司投資該項目的原因、合理性和必要性。
2.根據《項目投資合同書》,管委會將為你公司匹配最優惠用電政策、清潔能源碳指標、向市政府建議支持你公司參與全市礦產資源整合開發、協助公司享受國家、省、市相關優惠政策以及各項政策資金扶持等。請說明相關政策落實需要履行的審批手續,預計完成時間,是否存在障礙。
3.請你公司提供上述項目投資完整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名單和交易進程備忘錄,并自查《投資公告》披露前后相關主體是否存在接受采訪、調研,是否存在提前向特定對象泄露有關內幕信息、違反公平信息披露原則的情形,詳細說明內幕信息知情人、你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大股東在《投資公告》披露前1個月至回函日買賣你公司股票的情況。
4.你公司2022年3月26日披露《關于持股5%以上股東減持股份的預披露公告》,你公司大股東羅洪友計劃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2個月內以集中競價和大宗交易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3500000股(占本公司總股本的0.87%)。請說明羅洪友是否為該項目的內幕信息知情人,你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其他大股東及有關內幕信息知情人未來6個月內是否存在減持你公司股票的計劃,請核查相關主體是否存在利用相關公告配合減持的情形。
請你公司就上述問題做出書面說明,在2022年4月20日前將有關說明材料報送我部并對外披露,同時抄送派出機構。同時,提醒你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嚴格遵守《證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規則》等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函告
深圳證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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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x_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