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網約車出行,不到6公里的路程。賬單顯示,乘客需要支付116元。江北區的楊先生覺得,這樣的收費太不合理。
楊先生住在江北區綠地新里櫻園小區。從他們家到巴川中學江北校區,距離五六公里。一般情況下,車費是十來塊錢。昨天,接單的是曹操出行的網約車。
楊先生上車之后,發現對方走的路線,和他常走的路線不大一樣。楊先生表示質疑,雙方口頭爭執了幾句。
過了一會,駕駛員說,已經到達了目的地。楊先生說,當時自己并沒有達到學校門口,但駕駛員堅持表示,已經到達了下單的目的地。雙方又為此爭執了幾句。最后,楊先生為了不耽誤孩子上學,下了車,步行二十多分鐘趕到學校。
送完孩子以后,楊先生一看賬單,車費一共是116.84元。
昨天下午,楊先生的妻子撥打了曹操出行客服電話,反映了這個情況。對方解釋說,16元是訂單費用。還有100元,是司機要收取的“精神損失費”。理由是楊先生在乘車過程中,和他發生了爭執。
楊先生說,出行遇到麻煩,時間被耽誤,人也氣得夠嗆,到頭來還得向網約車司機支付所謂的精神損失費。這叫他難以認同。他多次向曹操出行平臺投訴,遲遲沒有得到處理。
采訪期間,因為平臺提供的司機虛擬號碼已經失效,所以記者沒能聯系上當事的網約車司機。曹操出行平臺的客服人員告訴記者,根據他們的初步調查,所謂的100元精神損失費,是網約車司機在行程結束后,自行添加的收費項目。
這位客服人員表示,行程結束后,司機可以添加費用讓乘客支付。但如果乘客不認可,他們也會進行核實、處理。
曹操出行平臺工作人員承諾,會在24小時之內,把相關調查和處理結果,反饋給楊先生。發稿前,楊先生仍在等到曹操出行的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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