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4月22日訊 中國證監會第十八屆發行審核委員會2022年第46次發審委會議于昨日召開,審核結果顯示,浙江珊溪水利水電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珊溪水利”)首發未通過。
珊溪水利的保薦機構為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周祖運、趙華。
珊溪水利的主營業務為原水供應和水力發電,相應的主要產品為原水和電力。公司負責珊溪水利樞紐工程的運行管理,珊溪水利樞紐工程包括珊溪水庫工程、趙山渡水庫工程和趙山渡引水工程,是飛云江(浙江省八大流域之一)上大型控制性樞紐工程,肩負防洪、灌溉、供水、發電和生態等功能。
公司的控股股東為溫州公用集團,本次發行前直接持有公司 66,490 萬股,占公司股本總額的 56.08%。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為溫州市國資委。
珊溪水利原擬于上交所主板上市,原擬公開發行股份13,200 萬股,占發行后公司總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10%。公司原擬募集資金23,212.82萬元,全部用于趙山渡引水工程渠系擴能保安工程。
發審委會議提出詢問的主要問題:
1、發行人與溫州市澤雅水庫管理站按固定比例向溫州市自來水公司供應原水,兩者實際控制人均為溫州市國資委。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溫州市澤雅水庫原水業務是否存在擠占發行人市場份額的情況,是否存在利益沖突,兩者不存在同業競爭的理由、依據是否充分;(2)未來是否存在進一步收購資產及業務的安排,溫州市國資委以及相關單位是否有有效解決同業競爭的計劃。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并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2、發行人向關聯方溫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銷售原水占營業收入的比例較大。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發行人與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之間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定價的公允性;(2)發行人采購及銷售系統是否具備獨立性,發行人的業務是否嚴重依賴關聯方;(3)發行人采取的減少與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發生關聯交易的具體措施是否得到有效執行。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并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3、發行人于2021年收購平蒼引水工程,同時發行人曾支付過委托運維費及托管費。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平蒼項目收購前后的經營情況;(2)委托運維及委托代管的原因及合理性,委托運維費及托管費的定價依據及公允性。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并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今年IPO被否企業一覽:
序號 | 公司名稱 | 日期 | 保薦機構 |
1 | 上海博隆裝備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 2022/01/06 | 國信證券 |
2 | 亞洲漁港股份有限公司 | 2022/02/18 | 國信證券 |
3 | 寧波環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022/02/24 | 安信證券 |
4 | 湖南恒茂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2022/02/25 | 西部證券 |
5 | 深圳市興禾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 | 2022/03/03 | 國信證券 |
6 | 北農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2/03/17 | 中天國富 |
7 | 北京電旗通訊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 2022/03/23 | 國融證券 |
8 | 北京市九州風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2/03/29 | 中天國富 |
9 | 江蘇大豐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2/4/14 | 招商證券 |
10 | 浙江珊溪水利水電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2022/4/21 | 浙商證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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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x_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