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4月22日訊今日,證監會網站發布消息稱,《武漢里得電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請報告》(里得電科〔2021〕第001號)、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報送的《關于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請報告》(皖拓山證字〔2021〕001號)、《江西陽光乳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請》(陽光乳業〔2021〕第008號)及相關文件收悉。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經審核,證監會核準武漢里得電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不超過2121萬股新股;核準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不超過1866.67萬股新股;核準江西陽光乳業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不超過7070萬股新股。
上述公司本次發行股票應嚴格按照報送證監會的招股說明書和發行承銷方案實施。本批復自核準發行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自核準發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發行結束前,上述公司如發生重大事項,應及時報告證監會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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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x_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