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也就是下周二是第22個世界知識產權日,我們就來說一起商標侵權上訴案件,涉訴雙方都叫“好太太”,那究竟哪個“好太太”更在理呢?我們來看浙江省高院的庭審過程。
廣東好太太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智能家居企業,以晾衣架品類出名;而好太太電器(中國)有限公司則是一家廚衛電器生產商。
廣東好太太方面認為,好太太電器在公司生產銷售的產品宣傳冊、外包裝上面使用拼音加漢字的好太太標識,而該商標的合法受讓權應屬于他們廣東好太太。
“凱達能公司我注意到是好太太電器的控股股東,而且兩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同一個。那么,對于這個好太太公司的使用行為為什么會不知道呢?”審判員問。
對此,好太太電器(中國)有限公司代理律師回復稱,“作為法定代表人來說的話,他未必參與實際的經營管理。”
在2020年3月10號的一審庭審中,杭州中院判決好太太電器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好太太科技公司以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
好太太電器公司以及關聯的凱達能公司不服判決,向浙江高院提出上訴。庭審中,好太太電器強調,兩家公司生產銷售的產品品類不同,不構成商標侵權行為。而廣東好太太反駁稱,對方的一系列經營行為,都存在明確的侵權行為。
好太太太電器(中國)有限公司代理律師表示,“他是做晾衣架,直到今天還是做晾衣架。而我們這一方是在1999年開始使用"好太太",是做什么呢,是做油煙機做燃氣灶。”
對此,廣東好太太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律師認為,“并不能因為被上訴人長期關注于某一種特定的領域,或者是提供某一個特定的產品或服務,而對馳名商標的保護范圍和禁用范圍做限縮性的解讀。”
浙江高院充分聽取雙方意見之后,認定 “好太太”注冊商標在晾衣架商品上達到馳名程度,構成馳名商標。好太太電器使用商品服務和晾衣架商品雖然不屬于同類品種,但二者都是常見家庭及個人消費品,消費群體存在一定重疊,具有關聯性。
“一審法院依照法定賠償上限,確定好太太電器公司、凱達能公司連帶賠償好太太科技公司經濟損失五百萬元,和合理維權的費用十七萬元,較好提現了對于惡意侵權和重復侵權行為,加大賠償力度的價值導向,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二審案件受理費47990元,由好太太電器公司、凱達能公司共同負擔。”
關鍵詞: 商標侵權
責任編輯:Rex_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