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月9日訊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成都分行網站公布了中國人民銀行成都分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2022年4月28日)。其中,行政處罰決定書(成銀罰字〔2022〕6-9號)顯示,倍特期貨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違法行為:1.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2.未按照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中國人民銀行成都分行對其罰款45萬元。
文靜(時任倍特期貨有限公司首席風險官)對倍特期貨有限公司以上全部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中國人民銀行成都分行對其罰款2.5萬元。
黃曉(時任倍特期貨有限公司客戶服務中心副總監(主持工作))對倍特期貨有限公司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中國人民銀行成都分行對其罰款1.5萬元。
程磊(時任倍特期貨有限公司財富管理中心副總監(主持工作))對倍特期貨有限公司未按照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中國人民銀行成都分行對其罰款1萬元。
經記者查詢,倍特期貨有限公司大股東為成都倍特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持股比例為74.8%;成都倍特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大股東為成都高新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高新發展”,000628.SZ),持股比例99.68%。
高新發展2021年年報顯示,公司對倍特期貨有限公司直接持股0.21%,間接持股74.80%,倍特期貨有限公司為高新發展子公司。
據同花順金融研究中心報道,有投資者向高新發展提問,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倍特期貨是否有三年內上市IPO的計劃?公司回答表示,截止目前(2021年8月3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倍特期貨尚無上市IPO的計劃。
以下為原文:
關鍵詞: 高新發展
責任編輯:Rex_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