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6月7日訊 近年來,一些不法分子假借新型投資理財概念,結合“高回報”“高收益”為誘餌,利用老年人尋求養老保障、對集資詐騙認識不足,專門針對老年人進行詐騙。近日,廣州白云法院依法判決一起集資詐騙案,被告人李某以虛構投資理財并有高額回報為名詐騙2300余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100萬元,責令其退賠所有詐騙所得金額。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1年至2018年間,被告人李某伙同他人在本市某商業廣場、深圳市某大廈等地,以“投資養老”可獲得高額回報為名,誘騙多名老年人購買其虛構的理財產品騙取錢財,先后騙得胡某、寧某、李某、曹某等127名(已報案)老年人投資理財款共計人民幣2308.53萬元。后多名被害人未能如期收到利息,且無法聯系到被告人李某退還資金,遂向公安機關報警。后公安機關將李某抓獲歸案。
據了解,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編造虛假事實和信息,以高額回報為誘餌,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集資后不用于生產經營活動,非法占有和惡意處置被害人款項,集資詐騙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集資詐騙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經二審維持原判,日前該案判決已生效。
白云法院法官提醒廣大老年群眾,以此類案件為戒,謹記投資是有風險的,切勿輕易相信所謂的“穩賺不賠”“無風險、高收益”宣傳,不要投資業務不清、風險不明的項目。謹記選擇正規機構,結合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多咨詢正規金融機構的專業人員,多與家人商量,對投資活動的真偽、合法性進行必要的判斷和了解。
法官還提醒稱,老年群眾要注意提防集資詐騙套路,集資詐騙多有“擊鼓傳花”和“龐氏騙局”特點,往往是以新還舊,缺乏實際業務支撐和盈利來源,不存在與其承諾回報相匹配的項目,容易發生卷款跑路、資金鏈斷裂等風險。不要被“保本高息”“保證收益”等說辭迷惑,要保持清醒頭腦,千萬不要沖動跟隨。
同時,家庭和子女也應該加強與老年人的情感交流,守住老年人“錢袋子”的前提,先要走進老年人的“心窩子”,多和老年人交流,關心和彌補老人情感需求,增進代際信任,多向老年人科普詐騙套路,提高老人識騙、防騙能力,不給百般殷勤的不法分子可乘之機,不讓極盡諂媚的不法分子乘虛而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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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x_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