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6月7日訊昨日,上交所就陜西煤業(601225.SH)減持隆基綠能事項發出監管工作函,涉及對象為上市公司。
陜西煤業5月26日披露《陜西煤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投資隆基綠能會計核算方法變更的公告》,公司執行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的有關規定,因對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隆基綠能”,股票代碼:601012.SH)的投資不再具有重大影響,該投資的會計核算方法將由長期股權投資變更為金融資產核算(以下簡稱“本項會計核算變更”),本項會計核算方法變更對本公司截至2022年5月20日歸屬于母公司凈利潤的影響為人民幣65.26億元。
截至2022年5月20日,公司持有隆基綠能股份占隆基綠能總股本的2.7%。本項會計核算方法變更,公司以隆基綠能2022年5月20日的收盤價為初步測算基準,增加公允價值變動損益87.02億元,增加歸屬于母公司凈利潤65.26億元。
根據隆基綠能一季報披露,截至今年3月31日,陜西煤業持有隆基綠能204,939,227股,持股比例為3.79%。
據《證券時報》報道,陜西煤業在4月1日至5月20日之間減持了1.09%的隆基綠能股份,數量約為5900萬股。若以隆基綠能期間均價67.36元/股計算,陜西煤業此番減持金額達到39.74億元。
但在2020年7月17日,陜西煤業在結束一輪減持后曾承諾,鑒于對隆基綠能價值的長期看好,其直接持有的1.46億股鎖定24個月。
對于近期的減持是否違反此前承諾,陜西煤業回應稱承諾的是數量,而非比例。陜西煤業的解釋是,當時承諾對應的只是1.46億股,到今年一季度持股數量為2.05億股,多出來的5800多萬股來自“紅股+配股”,不在承諾范圍。因此,陜西煤業認為對隆基綠能的減持是在規則允許之內,沒有違反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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