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女士在小區買了車位,她反映,地下車庫的一根柱子壓在了車位的邊線上,她停車很不方便。
2019年,溫女士在杭州良渚的新湖香格里拉小區買了一套別墅。車位合同顯示,她花了28萬元,買了小區2B-19號車位的使用權。
“銷售說兩個車位可以一輛停前面,一輛停后面,是一家人住的嘛,就考慮子母車位30萬,然后他說可以找一下領導,打個折28萬。”溫女士說,買車位時,普通車位的價格是20萬一個。可以看到,她的這個車位被劃出了兩個車位的格子,靠后的這個車位一根柱子壓在了邊線上。
溫女士拿出一張照片,說是去年6月小區交房時拍的,照片里后面的車位沒有劃出來。
“交房的時候沒劃線,我不知道子母車位到底是怎么樣的,在我腦子里也不清楚。(記者:如果劃線了呢)那我肯定不簽收的。”溫女士說。
溫女士有輛寶馬X1,采訪時,她沒把車開過來。我們的采訪車停進后面的車位里,車門可以打開,不過下車確實有些費勁。
“跟我這樣說的,前面車子往這邊倒進來,副駕駛下來,車子往右移,然后車子往后打方向,然后往左邊,我往左邊下。雖然我開車有十多年,但是你讓我倒到來,倒倒去,為一個車位倒進到出,你覺得合理嗎?”溫女士說。
小區的售樓處已經撤場,小區物業一番聯系后,開發商一位莫總趕過來。
杭州新湖美麗置業有限公司莫總回應稱,“她這個是在浪費政府資源,反復在說這個事情。其實所有的問題都是她自己的問題。賣給她車位,我們曾經給她處理過好多回,如果說她不要,可以給她換。或者說她認為車位買貴了,或者怎么樣,也可以退,我們都跟她說過。(溫女士:哪個跟我說過,莫總)沒有跟你說過嗎?”
開發商方面的莫總表示,要糾正一下這個車位的稱呼,“沒有說過子母車位,我就跟她說這是車位。(溫女士:但是銷售賣給我,就是以子母車位賣的的呀)我跟你說,我們賣的是車位,只不過有高有低,而且有人防車位,有非人防車位,我都跟你說清楚的。
根據住建部門官網上的車庫建筑設計規范,機動車和墻,及其他構筑空間最小間距橫向是0.6米,溫女士認為,她這個車位柱子都壓到邊線上了,顯然不符合這個標準。但開發商的莫總強調,他們的車位是符合國家標準的。
“我的車位也是按照這個標準來的,但是你要看她的車位,她后面車位不屬于,雖然是車位后面的部分,是車位以外的東西。(記者:那你們交付的時候為什么不把這個線劃出來呢)那我問你如果說我車位什么叫劃出來,我只不過是告訴你,如果說沒有別的事情,沒有別的東西的情況下,如果說你是自愿的,我劃個線,人家要走路的話,你動一下;不走路的話,我就直接你停了也就停了。是不是這么回事。(那你們也是收錢的呀)誰說收錢了。(她這個車位二十八萬,她說普通的車位二十萬)那么正因為這個車位后面有這么一個方便,所以說我認為,我可以利用它的價值,所以我賣的貴一點,這是我們認為的。她如果愿意,她可以買。她如果不愿意,我已經跟你說過了,我同意她換。”開發商方面的莫總說。
莫總的意思是,溫女士買的車位實際上只包括前面這個格子,靠后的這個格子,是給她行個方便。
記者仔細看了合同上的圖紙,2B-19號車位的確只劃了一個格子。現場溝通后,雙方約好,溫女士把現在的車位退掉,按她當年買車位的售價再買兩個普通車位。
關鍵詞:
責任編輯:Rex_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