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家住貴陽市花果園的張女士向我們反映說,說她在位于蘭花廣場的永輝超市,買到了發霉的面包,可當我們的記者趕到現場之后,發現張女士的要求讓商家是難以接受。
“今天下午3點我帶額日子來買面包,3點40分返回家,大概四點半的時候,因為當時我兒子睡著了,然后就是我吃的面包,然后就開始拉肚子,我又看生產日期沒有過期,我又接著咬了兩口,發現面包是發霉的。”張女士告訴記者。
(相關資料圖)
張女士說,面包本來是買給兒子吃的,但因為兒子生病早早休息了。她拿出來吃就發現了這樣的情況。
“我抱著兒子回家,他就睡著了,型號我兒子沒有吃面包。如果當時我兒子吃了這個面包,我真的不知道會發生什么事情。”張女士說。
針對面包發霉的問題,張女士來到超市進行反映,不過雙方的溝通很不愉快。
“超市說發霉的東西不一定是過期的東西,我聽到這句話非常的生氣,我說要不你賠償我5000元錢,不同意,說賠償我100元錢,我說不可能,我說少了5000塊錢你不要談。(記者:你為什么要這個價格呢)因為我覺得這是對他們超市的懲罰,他們這么大的超市,為什么會賣發霉的產品給消費者,今天是我吃到了,我來反映,如果說我沒有吃到,或者說別人吃到,他們不反映會不會引起更多的人受害。(記者:你可以直接找相關部門,然后對超市進行處罰)我已經找了。”張女士說。
為了了解事情的原委,記者和張女士來到了這家永輝超市。針對張女士的訴求,超市負責人甘經理進行了回應。
永輝超市負責人甘經理回應稱,“處理的結果是以商品的10倍價格賠償,如果出現身體方面的問題,我們可以陪她去醫院,然后所有的醫療費我們承擔,她不愿意,一定要5000元錢。然后我們就按照商品的質量問題,如果出現質量問題,10倍賠償,不足一千賠償一千。”
甘經理告訴記者,因為最近天氣比較炎熱,食品出現這樣的問題她們確實非常抱歉,并且也在積極與張女士溝通賠償事宜。但張女士提出5000元的賠償要求,他們無法滿足。
“(記者:按照食品安全法確實有這么規定的,給我解讀一下)你現在拿手機就可以查到,我們說賠償你2000塊錢,你現在不愿意。(記者:你現在對他們的想法同不同意呢。張女士:我不同意,這樣吧,我也不想跟你多扯,因為記者也來了,你現在的態度讓我很滿意。3000塊錢,如果低于3000塊錢不要跟我談,那我就天天到這里來。沒有關系的,2000塊錢不行,不要跟我討價還價)這個東西講實話,確實是有法律規定的。不是說你要幾千就幾千。(記者:按照他最初說的,她說2000,我覺得都超出法律的規定)其實是按照商品價格的10倍賠償,10倍以外不足一千按照一千來賠,來之前我們查過相關法律的。(張女士:我知道,我就每天站到這里來,我有的是時間,你處理好,我馬上就走了。你處理不好,我就每天在這里)那你違反公共秩序了。(張女士:我違反什么公共秩序呢)”張女士和超市工作人員沒有達成一致。
張女士表示,會向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舉報。
關鍵詞: 永輝超市
責任編輯:Rex_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