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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7月28日訊廣信材料(300537.SZ)昨日晚間公告,深交所發行上市審核機構對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申請文件進行了審核,認為公司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廣信材料2022年5月21日披露2021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預案(二次修訂稿),公司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57,000.00萬元(含本數),募集資金在扣除相關發行費用后,50,000.00萬元用于年產5萬噸電子感光材料及配套材料項目,7,000.00萬元用于償還銀行借款。
廣信材料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的發行對象不超過35名,為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資組織;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產品認購的,視為一個發行對象;信托公司作為發行對象,只能以自有資金認購。
廣信材料本次發行的定價基準日為發行期首日。發行價格為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80%。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量。
廣信材料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股票數量按照募集資金總額除以發行價格計算得出,且不超過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即57,908,275股(含本數)。最終發行數量將在本次發行經深圳證券交易所審核通過并經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后,由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根據發行對象申購報價的情況,按照價格優先的原則合理確定。若國家法律、法規對此有新的規定,或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至發行日期間發生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本次發行數量將作相應調整。
廣信材料實際控制人為李有明。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的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57,000.00萬元(含本數),本次發行的股票數量按照募集資金總額除以發行價格確定,且不超過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截至上述預案公告日,李有明持有公司38.00%的股份,為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曾燕云和李有明為一致行動人,二人合計持有公司38.08%的股份。
廣信材料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權結構將發生變化。如按本次發行股份上限57,908,275股計算,本次發行完成后,李有明及其一致行動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為29.29%,其余股東持股較為分散,李有明仍是公司的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因此,本次發行不會導致發行人控制權發生變化。
廣信材料本次發行尚未確定具體發行對象,最終是否存在因關聯方認購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份構成關聯交易的情形,將在發行結束后公告的發行情況報告書中披露。
廣信材料表示,本次發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總額將增加,短期內將可能導致公司凈資產收益率、每股收益等指標一定程度的攤薄。但受益于資金儲備的大幅提升,有利于公司降低經營風險,降低短期償債風險,進而提升公司的增長潛力,為公司持續推進發展戰略提供有力的資金支持,從而逐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廣信材料2022年7月26日披露的募集說明書(修訂稿)顯示,公司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為金圓統一證券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侯陸方、楊建華,聯席主承銷商為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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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x_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