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8月17日訊近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布關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投資框架協議事項的問詢函(上證公函【2022】0786號)。2022年8月16日,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沐邦高科”,603398.SH)發布關于與鄂城區人民政府簽訂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的公告以及關于終止與安義縣人民政府簽訂的投資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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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與鄂城區人民政府簽訂了《戰略合作框架協議》。雙方愿意充分利用和發揮各自的資源優勢,在鄂城區人民政府園區內安排項目用地約500畝,建設10GWTOPCON光伏電池生產基地項目。項目投資規模預計48億元人民幣。
項目預計總投資48億元,投資金額遠高于公司賬面貨幣資金水平,存在資金缺口和項目能否順利開展的風險。
公司目前未從事光伏電池業務,亦無TOPCON光伏電池生產技術儲備,尚無TOPCON電池人才團隊,正在積極聯絡引進相關領域人才,可能存在人才引進不達預期的風險。光伏行業技術更新迭代快速,若公司所投TOPCON技術未來被迭代,將導致生產設備閑置、淘汰,對公司的經營造成一定的風險。
沐邦高科一季報顯示,截至2022年一季度末,公司貨幣資金余額為6892.06萬元。
上海證券交易所指出,2022年8月16日,公司公告與鄂城區人民政府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擬建設10GWTOPCON光伏電池生產基地,項目投資規模預計48億元,同時終止前期與安義縣人民政府簽署的8GWTOPCON光伏電池生產基地投資戰略合作框架協議。
公司披露多份關于TOPCON光伏電池項目的投資合作框架協議,但也稱當前并未從事光伏電池業務,亦無相關研發人才團隊和生產技術儲備。請公司補充披露:(1)自首次披露有關框架協議至今,公司對光伏電池項目的研發投入情況、投資金額及投資類別;(2)在當前缺乏生產技術儲備、人才團隊尚在籌建階段的情況下,頻繁披露擬開展大額投資的原因及商業合理性。
截至2022年一季度末,公司貨幣資金余額僅0.69億元、凈資產僅9.36億元,顯著低于公司前期披露投資框架合同規模,項目投資存在較大資金缺口。請公司補充披露:(1)結合項目可行性研究情況,定量評估相關項目后續投建所需的資金及投建時間表,公司擬采取的可行的應對措施;(2)按照公司現有資金安排計劃,短期內是否可能出現資金缺口較大、導致有關項目無法實際推進或進展不及預期的情況,并向投資者充分揭示風險。
以下為原文:
上海證券交易所
上證公函【2022】0786號
關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投資框架協議事項的問詢函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6日,公司公告與鄂城區人民政府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擬建設10GWTOPCON光伏電池生產基地,項目投資規模預計48億元,同時終止前期與安義縣人民政府簽署的8GWTOPCON光伏電池生產基地投資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根據本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3.1.1條等有關規定,現請你公司核實并披露以下事項。
1.公司前期于6月2日公告與安義縣人民政府簽訂投資框架協議,不足三個月即終止前述合作,同時再度披露簽署大額投資框架協議。公告顯示,相關投資協議均無強制約束性。請你公司補充披露:(1)上述投資框架協議終止的原因,并結合前期項目論證、可行性研究及內部決策過程情況,說明前期投資決策是否審慎,董監高履職是否勤勉盡責;(2)公司前期披露的其他大額投資框架協議、銷售合同進展情況,是否可能存在不及預期或終止風險;(3)結合項目實際進展情況,自查是否存在夸大項目規模誤導投資者,以及是否存在利用無約束性大額投資框架協議迎合市場熱點,配合炒作股價的情形。
2.公司披露多份關于TOPCON光伏電池項目的投資合作框架協議,但也稱當前并未從事光伏電池業務,亦無相關研發人才團隊和生產技術儲備。請公司補充披露:(1)自首次披露有關框架協議至今,公司對光伏電池項目的研發投入情況、投資金額及投資類別;(2)在當前缺乏生產技術儲備、人才團隊尚在籌建階段的情況下,頻繁披露擬開展大額投資的原因及商業合理性。
3.截至2022年一季度末,公司貨幣資金余額僅0.69億元、凈資產僅9.36億元,顯著低于公司前期披露投資框架合同規模,項目投資存在較大資金缺口。請公司補充披露:(1)結合項目可行性研究情況,定量評估相關項目后續投建所需的資金及投建時間表,公司擬采取的可行的應對措施;(2)按照公司現有資金安排計劃,短期內是否可能出現資金缺口較大、導致有關項目無法實際推進或進展不及預期的情況,并向投資者充分揭示風險。
請你公司收到本問詢函后立即對外披露,并于3個交易日內披露對本問詢函的回復。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六日
關鍵詞: 貨幣資金
責任編輯:Rex_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