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委員會2023年第4次審議會議于2023年1月11日上午召開,審議結果顯示,廣州必貝特醫藥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必貝特”)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這是今年過會的第7家企業(其中,上交所和深交所一共過會5家,北交所過會2家)。
必貝特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是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是彭瀏用、熊志兵。這是中信證券今年保薦成功的第2單IPO項目。此前,1月3日,中信證券保薦的南京萊斯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過會。
必貝特是一家以臨床價值為導向、專注于創新藥自主研發的生物醫藥企業。公司聚焦于腫瘤、自身免疫性疾病、代謝性疾病等重大疾病領域,依托自主研發構建的核心技術平臺,持續開發臨床急需的全球首創藥物(First-in-Class)和針對未滿足臨床需求的創新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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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實際控制人為錢長庚,無控股股東。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錢長庚直接持有公司15.2840%的股份,是公司的第一大股東,同時通過擔任廣州藥擎執行事務合伙人控制公司8.5899%的股份。錢長庚為美國國籍,擁有中國境內永久居留權。
必貝特擬在上交所科創板公開發行新股不超過9000.00萬股(不含采用超額配售選擇權發行的股票數量),公開發行股份數量不低于本次發行后總股本的10%;本次發行不涉及原股東公開發售股份的情況;本次發行可以采用超額配售選擇權,超額配售部分不超過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15%。公司擬募集資金20.05億元,用于新藥研發項目、清遠研發中心及制劑產業化基地建設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上市委現場問詢問題
1.請發行人代表說明公司核心產品與其他公司相關領域在研藥品及國內引進藥品相比具有的競爭優勢和劣勢,公司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及具體表現,發行人對市場空間的測算是否謹慎合理。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明確意見。
2.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真興貝特的設立及存續概況,相關代持關系的形成是否真實有效;(2)在真興貝特項目驗收合格后仍由發行人代持控股的原因。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明確意見。
3.請發行人代表結合發行人及前身必貝特有限歷史沿革中涉及的自然人股東股權代持問題,說明:(1)相關代持關系的形成是否真實有效;(2)未履行相關繳稅手續的解除代持關系是否存在稅務風險。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明確意見。
需進一步落實事項
請發行人說明對產品市場空間的測算是否謹慎合理,以及發行人與其他公司相關領域在研藥品及引進藥品相比具有的競爭優勢和劣勢。請保薦人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2023年上交所深交所IPO過會企業一覽:
序號 | 公司名稱 | 上會日期 | 擬上市地點 | 保薦機構 |
1 | 南京萊斯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 2023/01/03 | 上交所科創板 | 中信證券 |
2 | 深圳市綠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3/01/06 | 深交所創業板 | 華泰聯合 |
3 | 深圳市睿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 2023/01/06 | 深交所創業板 | 中信建投 |
4 | 合肥埃科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3/01/06 | 上交所科創板 | 招商證券 |
5 | 廣州必貝特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 2023/01/11 | 上交所科創板 | 中信證券 |
關鍵詞: 中信證券
責任編輯:Rex_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