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龍股份(002536.SZ)于3月15日晚間發布公告稱,公司于當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上市審核中心出具的《關于飛龍汽車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審核中心意見告知函》。深交所發行上市審核中心對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申請文件進行了審核,認為公司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續深交所將按規定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履行相關注冊程序。
飛龍股份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事項尚需獲得中國證監會作出同意注冊的決定后方可實施,最終能否獲得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的決定及其時間尚存在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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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龍股份2023年3月14日披露的2022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募集說明書顯示,公司本次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78,000.00萬元(含發行費用),擬用于河南飛龍(蕪湖)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年產600萬只新能源電子水泵項目、鄭州飛龍汽車部件有限公司年產560萬只新能源熱管理部件系列產品項目和補充流動資金。
飛龍股份本次發行的發行對象為包括公司控股股東河南省宛西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宛西控股”)及其一致行動人孫耀忠在內的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不超過35名(含本數)特定對象。本次發行構成關聯交易。
本次發行前,宛西控股為公司的控股股東,孫耀志、孫耀忠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本次發行的股票數量不超過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截至募集說明書簽署日,公司總股本為500,711,814股,按此計算,本次發行股票數量合計不超過150,213,544股(含本數)。若本次發行按本次發行數量的上限實施計算,本次發行完成后公司總股本將由發行前的500,711,814股增加到650,925,358股。宛西控股、孫耀忠同意以現金方式認購本次發行股票,宛西控股認購比例為深交所審核通過并經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數量上限的5%,孫耀忠認購比例為深交所審核通過并經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數量上限的1%,認購數量不為整數的,向下調整為整數。
按照擬發行股份數上限150,213,544股(含本數),并按照宛西控股、孫耀忠認購下限計算,本次發行完成后,宛西控股直接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總額的比例不低于29.74%,孫耀忠直接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總額的比例不低于4.51%,宛西控股仍為公司控股股東,孫耀志、孫耀忠仍為公司實際控制人。本次發行不會導致公司的控制權發生變化。
本次發行的定價基準日為發行期首日,本次發行價格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80%。
本次發行的股票數量不超過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截至募集說明書簽署日,公司總股本為500,711,814股,按此計算,本次發行股票數量不超過150,213,544股(含本數)。
宛西控股、孫耀忠通過本次發行認購的股票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8個月內不得轉讓,其他投資者通過本次發行認購的股票自發行結束之日起6個月內不得轉讓。
飛龍股份表示,本次發行旨在深化產業布局,積極開拓新能源汽車零部件市場;抓住市場發展機遇,豐富產品結構,提升持續盈利能力;優化公司資本結構,降低財務風險。
飛龍股份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為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楊曦、佟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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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x_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