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三和管樁(003037.SZ)昨日發布公告,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審核中心出具的《關于廣東三和管樁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審核中心意見告知函》,深交所發行上市審核機構對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申請文件進行了審核,認為公司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續深交所將按規定報中國證監會履行相關注冊程序。
三和管樁2023年3月29日發布2022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說明書(修訂稿),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不超過人民幣100,000.00萬元(含本數),扣除發行費用后將用于浙江湖州年產600萬米PHC預應力高強度混凝土管樁智能化生產線建設項目、江蘇泰興PHC預應力高強度混凝土管樁生產線建設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三和管樁本次發行的發行對象不超過35名(含35名),為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特定投資者,包括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信托投資公司、財務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資者。其中,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其管理的兩只以上產品認購的,視為一個發行對象;信托投資公司作為發行對象的,只能以自有資金認購。
三和管樁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均以現金方式認購本次發行的股票。截至募集說明書簽署日,公司本次發行尚未確定具體的發行對象,最終是否存在因關聯方認購公司本次發行股票構成關聯交易的情形,將在發行結束后公告的發行情況報告書暨上市公告書中披露。
三和管樁本次發行的定價基準日為發行期首日。本次發行的價格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80%(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股票均價=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量)。
三和管樁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擬發行數量將按照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除以發行價格確定,且不超過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即不超過151,150,974股(含本數)。若公司股票在本次發行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至發行日期間發生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或其他原因導致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動的,本次發行股票的數量上限將作相應調整。
截至募集說明書簽署日,三和管樁尚未確定本次發行的發行對象,因而無法確定發行對象與公司是否存在關聯關系。本次發行是否構成關聯交易將在發行結束后公告的發行情況報告書中予以披露。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建材集團持有三和管樁297,411,800股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59.03%,為公司的控股股東。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為韋氏家族,包括韋澤林、韋綺雯、韋婷雯、李維、韋潤林、韋洪文、韋倩文、韋植林、韋佩雯、韋智文10人,合計控制公司80.55%股份。
按照本次發行數量不超過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的發行上限測算,不考慮其他因素,三和管樁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完成后,建材集團仍為公司控股股東,韋氏家族將控制公司61.96%的股份,仍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因此,本次發行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
三和管樁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為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丁和偉、付月芳。
關鍵詞:
責任編輯:Rex_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