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老板在嘉興桐鄉開了一家服裝廠,他說去年九月份寄了一批服裝去深圳,結果有十件水貂毛領大衣被收貨方拒收了,說是污損非常嚴重,這種大衣一件的批發價就要兩千多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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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老板開服裝廠已經20多年了,主要生產各種貂皮、羊毛大衣等冬裝。他說,去年9月份,他花了兩百多塊錢,通過鎮上的德邦快遞服務點,寄了一批衣服到深圳,結果10件水貂大衣被對方拒收了。
林老板:這都是水貂毛皮、這是羊絨、這是鵝絨,你看成這個樣子了,有10件。
記者:這衣服多少錢?
林老板:這種衣服我批發價兩千多元。
記者:零售大概要多少錢?。?/p>
林老板:零售大概要賣一萬多塊錢了。
林老板解釋,零售還得算上運輸、廣告、店面等成本,所以跟批發價比起來會高很多。這十件衣服在快遞運輸過程中,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污漬,當時客戶拍給他照片,說是收到包裹后,外包破損很嚴重,部分衣服已經露在了外面。
林老板:客戶給我打電話說,你這個衣服怎么都泡油了,我客戶當時說很臭的,是油的味道。
記者:洗不掉嗎?
林老板:我去洗了,因為當時壞了也沒給我退回來,一直放在深圳的德邦,我天天去催,我說你寄回來我看看能不能洗,后來我拿去干洗,說是時間放得太久了。
林老板說,最后等了一個多月,衣服才寄回來,他花了150塊錢去精洗,但沒洗干凈,按照他的批發價格來算,十件衣服的損失達到了27000多塊錢。
林老板:他們說你沒保價,我只能賠你300塊錢,10件衣服300塊錢!
德邦快遞嘉興桐鄉屠甸鎮網點的工作人員表示,這件事已經交給公司處理。記者把情況反映給了“德邦快遞”,對方后來文字回復說,林老板下單時沒有進行保價,發生貨物破損、污染后未提供有效的貨物價值證明。
根據《消保法》第二十二條相關規定,快遞物品因經營者責任遺失或者損毀,事先未申報且事后無法確定實際價值的,由雙方協商確定賠償數額,協商不成的,由經營者按照所收取資費十倍的標準予以賠償,但最高額不超過八百元。林老板這單快遞費231塊錢,他們目前是按照最高800元進行定損,如果后續林老板能夠提供有效的貨物價值證明,平臺可以進行二次定損。
林老板表示,他手里有這單衣服的發貨價格清單,也有相應物料采購清單,付款記錄等等,可以計算出衣服的生產成本,但之前跟德邦平臺的溝通中,對方沒有認可。目前,林老板已經在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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