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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電機(002196.SZ)昨日晚間發布關于終止2022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事項并撤回申請文件的公告。公司于昨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和第八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終止2022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事項并撤回申請文件的議案》,同意公司終止2022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事項,并向深交所申請撤回相關申請文件。
方正電機表示,自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預案公布以來,公司董事會、管理層與相關中介機構一直積極推進各項工作。鑒于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立案字01120230019號),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的相關規定,上市公司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期間不得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在綜合考慮公司實際情況及資本運作計劃等諸多因素,并經相關各方充分溝通、審慎分析后,公司決定終止2022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事項,并向深交所申請撤回相關申請文件。待中國證監會調查結果確定后,公司再根據實際情況擇機啟動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事宜。
方正電機稱,公司目前各項業務經營正常,終止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事項并撤回申請文件不會對公司日常生產經營情況造成重大不利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2023年5月17日,方正電機發布2022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預案(修訂稿)。方正電機本次原擬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為66,900.0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后的募集資金凈額擬全部用于年產80萬套新能源汽車驅動電機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本次原擬向特定對象發行價格為6.69元/股。本次發行的定價基準日為審議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方案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本次發行股票的發行價格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的80%。
方正電機本次原擬發行股票數量為100,000,000股,募集資金總額66,900.00萬元,全部由智驅科技認購。發行股票數量的上限未超過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
本次原擬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為智驅科技,系公司關聯方。2023年3月6日,卓越汽車、中振漢江分別向智驅科技轉讓了其持有的公司2,500萬股股份、2,000萬股股份,同時卓越汽車將剩余所持1,500萬股股份所對應的表決權委托給智驅科技,智驅科技合計控制公司12.03%的表決權,成為公司的控股股東,高新區管委會成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因此智驅科技構成公司的關聯方,本次發行構成關聯交易。
方正電機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為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鄭宇、王施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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