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上交所上市審核委員會定于2023年8月7日召開2023年第71次上市審核委員會審議會議,屆時將審議山東鍵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鍵邦股份”)的首發事項。公司擬于上交所主板上市,保薦機構為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周大川、胡曉。
鍵邦股份擬募集資金176,803.01萬元,計劃分別用于環保助劑新材料及產品生產基地建設項目(一期)、年產7000噸二苯甲酰甲烷(DBM)智能制造技改及擴產項目、研發及運營管理中心項目、補充流動資金項目。
(相關資料圖)
2019年至2022年,鍵邦股份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37,078.97萬元、57,573.37萬元、104,365.15萬元、75,368.65萬元,實現凈利潤分別為7,537.87萬元、14,142.94萬元、32,914.60萬元、24,263.80萬元,實現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7,830.88萬元、14,535.08萬元、32,914.60萬元、24,263.80萬元,實現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7,880.88萬元、16,042.98萬元、33,455.68萬元、23,520.78萬元。
上述同期,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136.60萬元、11,621.50萬元、26,721.44萬元、26,376.91萬元,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分別為20,325.60萬元、37,780.00萬元、80,384.31萬元、66,624.27萬元。
2023年1-6月,公司營業收入為34,333.37萬元,同比減少17.64%;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為9,852.97萬元,同比減少31.17%;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為9,648.99萬元,同比減少29.87%。
2019年至2022年,鍵邦股份員工人數分別為282人、399人、472人、442人。
2019年至2022年,鍵邦股份綜合毛利率分別為34.91%、39.62%、43.06%和43.04%,公司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34.61%、39.95%、43.60%、43.78%。同行業可比公司主營業務毛利率平均值分別為41.08%、41.12%、38.52%、38.56%。
鍵邦股份于2023年7月7日披露的發行人及保薦機構關于審核問詢函的回復顯示,上交所在問詢中指出:根據申報材料,發行人報告期內現金分紅金額4億元。上交所要求說明主要股東現金分紅的具體用途等情況。
2019年至2022年,鍵邦股份研發費用分別為177.80萬元、454.01萬元、902.63萬元和1,023.87萬元。上述同期,公司研發投入分別為1,337.21萬元、2,207.70萬元、3,657.92萬元和2,892.30萬元,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3.61%、3.83%、3.50%和3.84%。可比公司的研發費用率平均值分別為3.97%、3.52%、3.14%、3.67%。
據時代商學院,2015年以來,與朱劍波有關的司法案件共14起,大多與借貸、財產保全有關。2021年,朱劍波共三次成為被執行人。三次執行標的合計為3757.8萬元。此外,在招股書中,鍵邦股份未對朱劍波成為被執行人的情況進行說明。
擬募集資金17.68億元
鍵邦股份是一家專業從事高分子材料環保助劑研發、生產與銷售的高新技術企業,通過長期經營積累,公司產品體系不斷完善,目前形成了以賽克、鈦酸酯、DBM、SBM、乙酰丙酮鹽等高分子材料環保助劑為核心的產品體系。
公司目前的主要產品系列包括賽克、鈦酸酯、DBM、SBM、乙酰丙酮鹽等,產品主要作為穩定劑、催化劑、增塑劑、偶聯劑等功能助劑應用于PVC塑料、涂料以及鋰電材料等領域。
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朱劍波直接持有鍵邦股份64,345,672股股份,占公司股本總額的53.62%,為公司控股股東;同時作為鍵興合伙的執行事務合伙人控制鍵邦股份5.46%股份,合計控制公司59.08%股份,為公司實際控制人。
朱昳君、劉敏、朱春波為朱劍波的一致行動人,分別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為11.76%、5.48%、5.09%。朱劍波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控制鍵邦股份81.42%股份。
鍵邦股份擬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不超過4,000萬股,占本次發行后總股本不低于25%。公司擬募集資金176,803.01萬元,計劃分別用于環保助劑新材料及產品生產基地建設項目(一期)、年產7000噸二苯甲酰甲烷(DBM)智能制造技改及擴產項目、研發及運營管理中心項目、補充流動資金項目。
去年及今年上半年業績下降
2019年至2022年,鍵邦股份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37,078.97萬元、57,573.37萬元、104,365.15萬元、75,368.65萬元,其中主營業務收入分別為35,984.60萬元、57,065.55萬元、102,134.64萬元、71,960.94萬元。
上述同期,公司實現凈利潤分別為7,537.87萬元、14,142.94萬元、32,914.60萬元、24,263.80萬元,實現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7,830.88萬元、14,535.08萬元、32,914.60萬元、24,263.80萬元,實現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7,880.88萬元、16,042.98萬元、33,455.68萬元、23,520.78萬元。
上述同期,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136.60萬元、11,621.50萬元、26,721.44萬元、26,376.91萬元,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分別為20,325.60萬元、37,780.00萬元、80,384.31萬元、66,624.27萬元。
2023年1-6月,公司營業收入為34,333.37萬元,同比減少17.64%;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為9,852.97萬元,同比減少31.17%;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為9,648.99萬元,同比減少29.87%。
毛利率上升同行毛利率呈降勢
2019年至2022年,鍵邦股份綜合毛利率分別為34.91%、39.62%、43.06%和43.04%,公司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34.61%、39.95%、43.60%、43.78%。
其中,賽克毛利率分別為31.55%、44.75%、48.05%和45.25%;鈦酸酯毛利率分別為41.58%、43.77%、47.11%和56.21%。
2020年至2022年,公司DBM/SBM毛利率分別為18.58%、33.05%和27.23%;乙酰丙酮鹽毛利率分別為-10.53%、17.73%和-0.75%。
2019年至2022年,同行業可比公司主營業務毛利率平均值分別為41.08%、41.12%、38.52%、38.56%。
報告期內現金分紅4億元
鍵邦股份于2023年7月7日披露的發行人及保薦機構關于審核問詢函的回復顯示,上交所在問詢中指出:根據申報材料,發行人報告期內現金分紅金額4億元。
上交所要求保薦機構、申報會計師結合資金流水核查的具體情況,說明主要股東現金分紅的具體用途,是否存在直接或間接流向客戶、供應商及其關聯方的情況,是否存在體外資金循環,說明核查依據、過程,并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鍵邦股份于2023年7月31日披露的招股書上會稿中所示的股利分配的具體實施情況如下:
2020年4月23日,鍵邦有限召開臨時股東會,通過《2019年年度利潤分配方案》,以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累計未分配利潤,向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工商登記股東按照認繳出資比例分配現金股利9,000.00萬元。該次股利分配方案已實施完畢。
2020年11月9日,鍵邦有限召開臨時股東會,通過《2020年中期利潤分配方案》,以公司截至2020年8月31日的累計未分配利潤,向截至2020年8月31日公司的工商登記股東按照認繳出資比例分配現金股利9,000.00萬元。該次股利分配方案已實施完畢。
2021年4月20日,鍵邦有限召開臨時股東會,通過:(1)《2020年度利潤分配方案》,以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累計未分配利潤,向截至2020年11月17日公司的工商登記股東按照認繳出資比例分配現金股利4,000.00萬元;(2)以公司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賬面未分配利潤,向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的工商登記股東按照認繳出資比例分配現金股利5,000.00萬元。上述股利分配方案已實施完畢。
2022年3月23日,發行人召開202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通過《關于2021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賬面未分配利潤,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0.83元,合計派發現金股利13,000.00萬元。該次股利分配方案已實施完畢。
去年研發投入2892萬元研發費用率3.84%
2019年至2022年,鍵邦股份研發費用分別為177.80萬元、454.01萬元、902.63萬元和1,023.87萬元。
上述同期,公司開展研發活動能夠形成部分可供出售的產品,該部分產品的研發投入金額為1,159.40萬元、1,753.69萬元、2,755.29萬元和1,868.44萬元,公司其他研發投入計入研發費用。
上述同期,公司研發投入分別為1,337.21萬元、2,207.70萬元、3,657.92萬元和2,892.30萬元,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3.61%、3.83%、3.50%和3.84%。
其中,公司研發人員薪酬分別為134.05萬元、226.74萬元、523.62萬元、565.21萬元。
2019年至2022年,可比公司的研發費用率平均值分別為3.97%、3.52%、3.14%、3.67%。
時代商學院:實控人多次成被執行人
據時代商學院,2021年,鍵邦股份的實控人三次成為被執行人。
據招股書,2014年前,朱劍波通過其家族經營的三家化工企業從事經營活動。2010年以后,江蘇地區推進對化工類企業的環保整治工作,在該背景下,上述三家公司經營陷入困境,朱劍波亦因對上述公司提供的擔保而陷入訴訟糾紛。
天眼查顯示,2015年以來,與朱劍波有關的司法案件共14起,大多與借貸、財產保全有關。2021年,朱劍波共三次成為被執行人。如圖表2所示,三次執行標的合計為3757.8萬元。
其中,“王家虎與朱劍波、江蘇藍天陽光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相關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首次執行時間為2014年10月。隨后不久,2015年1月,朱劍波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原因為“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2020年、2021年,該案件兩次恢復執行。
天眼查并未顯示以上三起案件是否已執行完畢。
此外,在招股書中,鍵邦股份未對朱劍波成為被執行人的情況進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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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x_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