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家住南昌市金浦區的一位揭女士反映了一個事情,說家里的老人銀行卡里的錢,不知道怎么就沒了。后來一查才發現,竟然是熊孩子拿著爺爺的手機玩游戲,陸陸續續的往游戲里充值了兩萬多元。
揭女士說,他們夫妻倆在南昌工作,8歲的女兒悅悅一直跟在爺爺的身邊,并且每天都會跟著爺爺的手機玩一會游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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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我做事回來就把手機放在桌上,一放學她要,我就給她玩一下。”胡先生說,孫女每次都吵著要他的手機玩游戲,他也就有求必應,沒有特別在意。
“我也不知道里面錢"跑"掉了,直到7月24號我微信上1500塊錢到晚上沒有了,我才發現。”胡先生說。
“老人就發現手機里的余額感覺有點不對勁,然后就拿給我們看一下,我們就查看一下賬單,發現付了將近50多筆,付到游戲平臺了,我們當時也是大吃一驚。”揭女士說。
經過詢問,悅悅承認,之前是她用在玩游戲上,從3月份開始,她最初只是充值一兩塊錢,到了5月份,一個月就充值了9477元,直到被發現,已經陸續在游戲當中充值了兩萬多元。
“老人家省吃儉用,平時也不舍得花錢的,哪怕是買個菜,可能就一天控制在幾十塊錢這樣子,都不舍得大手大腳地花錢,從來也不舍得亂花錢的,好不容易存到這些錢,結果就被小孩子這樣玩游戲玩了。” 揭女士說。
按理來說,游戲充值需要實名認證,而且在支付時還需要輸入密碼,那么,年僅8歲的悅悅又是如何在游戲當中消費如此巨大的呢?
“手機已經綁定了銀行卡,綁定了這個密碼,綁定了這個電話號碼,所以孩子只需要點擊那個游戲,她就直接可以點進去玩了,就不需要實名認證的。”揭女士詢問得知,支付密碼竟然是悅悅自己嘗試著猜出來的。
“家里門上的密碼跟手機那個支付密碼是一樣的,她就隨便這樣套套套,就把這個密碼套上去了。” 揭女士說。
一個8歲的小女孩,幾個月的時間就偷偷的往游戲里充值兩萬多,揭女士表示,這筆錢對于他們家庭來說可不是一個小數目,她希望能夠要回來。那么,孩子充值玩游戲的錢能要得回來嗎?
“說實話,我們也是打工人,一個月也就掙三四千塊錢的工資,兩萬多是一筆巨額的消費了,所以現在整個人就是很困惑,我這幾天也沒有上班,整個已經影響到我的正常生活了。” 揭女士說。
揭女士經過查詢,發現悅悅所玩游戲是由一個叫做廣東天宸的游戲公司開發。揭女士向對方提出退回向游戲中充的錢。
“我就是希望對方能夠把錢退回來,因為這筆錢對于我們平常老百姓來說,掙出來是很困難的,就是想平臺能夠給我們申請到退款,這就是我現在唯一想要的。” 揭女士說。
“其實我們國家對于手機游戲的管理還是比較嚴格的,在2019年10月份的時候,國家對小朋友玩手機有一個專門的防沉迷規定,也就是說對于小朋友玩手機要進行相應的核驗,包括充值的金額,充值的次數都有相應的限制。”律師表示。
2021年9月1日實行的《國家新聞出版署關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游戲工作的通知》第三條規定,網絡游戲企業必須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與其行為能力不符的付費服務,同意網絡游戲企業所提供的游戲付費服務,8周歲以上未滿16周歲的用戶,單次充值金額不得超過50元人民幣,每月充值金額累計不得超過200人民幣。
“游戲公司它要盈利,但是對于這種小朋友的使用上,應該做一些技術上的限制,我們常說的付款的時候,能否用人臉識別的方式來判斷(年齡)。我們要防止小孩子充值的話,首先從游戲的源頭就要進行相應限制。”律師表示。
民法典第十九條規定,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是經其法律代理人同意、追認,因此,律師認為,揭女士可以向所屬游戲公司要求退回游戲充值款。
“如果我們有證明證明,這確實是一個8歲小孩進行的大額超過了她日常智力水平的付出的話,那么應當就要父母親追認。如果父母覺得小孩子用的錢明顯超過了家庭承受能力,可以要求游戲公司進行退款。”律師表示。
對此,廣東天宸公司客服人員回應稱,“你反饋的問題平臺已經成功受理了,需要配合提供相關信息,提供申請人,扣款人與未成年人的關系證明,提供賬單的錄屏,資料審核成功后的三到五個工作日內會有具體處理結果的,會綜合用戶提供的相關信息,判斷以后給出一個具體的處理結果。”
通過這個事情也可以看出,一些家長在孩子教育引導方面需要查遺補漏。
“對于一些付款可以采取人臉識別,或者指紋的方式進行付款,其次我們很多手機是有青少年模式的,對于一些問題APP可以做相應的限制,這也是一個方法。最重要的我認為,家長包括長輩教育孩子一定要讓她明白,玩游戲是可以的,但是不能沉迷,不能過多的充值。”律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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